敏感信息监管加强 杭电股份涉石墨烯公告打补丁
- 发布时间:2015-12-28 10:29:25 来源:千龙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菲
12月23日公告签署石墨烯投资框架协议的杭电股份收到监管问询,在经历了一天的停牌后,公司于25日披露其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就其业务开展、产业化项目等内容进行了更为详细的介绍。或许正因为公司补充提示了诸多“不确定性”,25日复牌后,杭电股份股价没能延续上涨走势。
从之前的美都能源,到如今的杭电股份,一个明显的监管导向是:对涉足石墨烯、金融等热门领域的投资行为,上交所都保持了较高关注度,同时加大了监管力度,强化了对此类股价敏感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
12月23日,杭电股份公告,对外披露了与中矿能源合作签订框架协议,拟共同投资石墨烯及相关项目的意向。公告称,中矿能源和国际新能源领域科研机构和科技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已与国外石墨烯公司达成投资和在中国进行石墨烯及相关项目产业化授权意向。
由于杭电股份未能在该公告中明确拟投资的石墨烯项目产业化的具体情况、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联性,也未充分揭示推进后续合作的不确定性风险,上交所随即对公司发出《关于合作框架协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杭电股份股票也因此在24日停牌一天。
从上交所监管问询函件的关注点看,主要针对杭电股份23日披露的框架合作协议内容过于简单,对公司未来实际影响的表述模棱两可,可能容易给投资者造成一些不切实际的想象空间,使投资者无法理性判断,误导投资决策。
例如,框架合作协议公告提到,合作方中矿能源已获得国外石墨烯公司在中国进行石墨烯及相关项目产业化的授权意向;对此,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相关授权项目的内容。又如,框架合作协议公告称,上市公司将获得石墨烯投资资源的机会;对此,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产业化项目对公司产品或业务的具体用途及适用性,及与公司电力电缆主营业务的关联性。
而杭电股份25日披露的补充公告,也证实了监管问询函件背后的关切和担忧。当日公告显示,就产业化合作与授权协议事项,合作方中矿能源与境外研究机构尚处于洽谈阶段,其进一步的技术和商务条款能否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补充公告还显示,杭电股份本次涉足的石墨烯项目,主要目的是利用石墨烯改善公司主导产品电线电缆的导电性,而此类产业化研究和规模开发尚处于初级阶段,对公司未来发展和利润增长的影响并不确定。鉴于框架合作协议所涉事项普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杭电股东就补充公告内容,逐一向投资者提示了相关风险。
这一案例折射出,上交所近期加大了对上市公司股价敏感事项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公司通过“战略合作协议”等事后审核公告类别自愿披露的股价敏感信息,如涉嫌利用市场热点题材炒作股价的,更是保持高度关注。此前,上交所曾就美都能源投资设立金融控股和石墨烯科研公司事项发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其中体现的监管逻辑和监管导向,与此次发函要求杭电股份补充披露是一致的。
据了解,上交所针对今年以来一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和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屡屡出现的异常关联,正在研究完善相关监管快速反应和监管联动机制。对“信息披露型”等新型股价操纵行为,拟综合采用停牌核查和市场监察等监管手段,加大精准打击力度,提高违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