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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星期二

*ST博元成新规后首家被退市公司

  • 发布时间:2016-03-23 09:53:34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霁晨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博元)今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股票终止上市。值得关注的是,*ST博元成为新退市制度实施后,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

  为掩盖事实多次伪造承兑汇票

  证监会2014年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明确,上市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股票将暂停上市,并限期实施终止上市。

  据悉,*ST博元所涉违法行为相当严重。该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亿元,但实际上并未履行到位。为掩盖这一事实,*ST博元在2011年至2014年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虚增资产、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

  2014年6月17日,证监会对*ST博元立案调查,2015年3月26日,*ST博元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5月25日,上交所依据《退市意见》和其《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决定*ST博元股票暂停上市。此前,*ST博元股票于2015年3月3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

  被移送至今即将届满12个月

  2016年3月21日,上交所召开上市委员会审核会议,七名参会委员一致表决同意*ST博元股票终止上市。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称,对其决定终止上市决定,是依据《退市意见》规定的“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证券交易所应当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ST博元自2015年3月26日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至今,即将届满12个月,其股票仍处于暂停上市状态。上交所的决定符合规定。

  据此,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自3月29日起,*ST博元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对*ST博元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16年5月11日,5月18日摘牌。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ST博元股票将转入新三板挂牌转让。

  依交易所规定,在退市整理期内,*ST博元股票将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每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此期间,*ST博元公司将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称,*ST博元被终止上市后,尽管其股票不在上交所市场交易,但其资产、负债、经营、盈亏等情况并不因此而改变,公司并没有破产或解散,仍然可以正常经营。公司股东仍然可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据悉,2015年8月18日,*ST博元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但目前尚未被裁定受理,尚未进入正式法定程序。上交所称,重整和退市属于目的各有侧重、程序相互独立的制度安排。

  投资者索赔可提起民事诉讼

  上交所提醒投资者,在退市整理期参与*ST博元股票交易时,要遵守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要求,如投资2年以上,证券账户资产在50万元以上等。*ST博元股票名称变更为“退市博元”。

  针对*ST博元终止上市后能否可以重新上市的问题,上交所称,*ST博元如果满足重新上市条件,可以提出重新上市申请。按上交所相关规则,*ST博元退市后如申请重新上市,应在其股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之日起届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提出,即至少经过2017年会计年度后,方可提出,并且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已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做出妥善安排等,符合针对违法退市公司的一般条件,如公司股本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等。

  上交所强调,因*ST博元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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