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300724.SZ)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8月18日依法受理了捷佳伟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年1月11日,捷佳伟创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捷佳伟创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捷佳伟创2023年11月14日披露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司本次发行原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000.00万元(含8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钙钛矿及钙钛矿叠层设备产业化、补充流动资金。
捷佳伟创本次原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周百川、冯强。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