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中资券商被香港证监会“点名”!
香港证监会6月23日公告,禁止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前负责人员、董事兼交易部主管朱丽华重投业界12个月,理由是其在处理第三者存款时违规。
中证君统计,这是7日内第三家被香港证监会“点名”的中资券商。而近年来,被香港证监会“点名”且开出罚单的中资券商及子公司也不在少数。
前高管遭禁业12个月
据香港证监会23日公告,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前负责人员、董事兼交易部主管朱丽华在处理第三者存款时违规,遭禁止重投业界12个月,由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止。
来源:香港证监会官网
公告指出,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在处理第三者存款时,违反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而公司的违规行为可归因于朱丽华没有履行其作为负责人员及国信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公告表示,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有职员于2013年向包括朱丽华在内的高级管理层提出,该公司对第三者存款的内部监控存在缺失。然而,朱丽华却认为该事与她无关,亦没有采取任何步骤来纠正有关缺失。朱丽华知而不行,使国信香港于关键时间内没有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制定充分的内部监控措施。
公告还表示,除对第三者存款所涉及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视而不见外,朱丽华身为开户申请的批核人之一,也没有确保公司职员遵从有关客户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的评估程序,即没有按照公司的合规手册所规定将有关过程记录在案。
此外,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在2019年因违反有关打击洗钱的监管规定而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及罚款15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是国信证券(香港)旗下全资持牌子公司,主要从事经纪业务。国信证券(香港)的母公司是国信证券。
中资券商及子公司频被“点名”
近年来,随着香港金融市场监管制度不断从严,多家中资券商及子公司收到批评或罚单。香港证监会官网显示,仅7日内便有3家“上榜”。
来源:香港证监会官网
香港证监会22日公告称,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因内部监控缺失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及罚款2520万港元,因国泰君安香港公司犯有多项内部监控缺失,涉及打击洗钱、处理第三者资金转账和配售活动、侦测虚售交易及延迟汇报。
香港证监会18日发布公告公开批评CICCFT及中金公司,理由是CICCFT及中金公司2019年就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H股提出的强制性全面要约所涉及的交易中,就大连港和马鞍山钢铁的相关证券进行了交易,但却没有按《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及时披露,违反了《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另外,5月18日,西南证券旗下西证国际证券的下属公司西证(香港)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因在2016年没有遵从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及罚款。
同样被罚的还有交银国际证券,今年4月,交银国际证券因内部监控缺失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及罚款1960万港元。
而在2019年5月份,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则连续收到两张罚单。一是因该公司与错误处理客户款项有关的监管违规事项及内部监控缺失,香港证监会对其作出谴责及罚款500万元。二是该公司在担任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上市申请的联席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被香港证监会谴责,并处以罚款2700万元。
中介机构须加强内控“防火墙”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中介机构而言,一定要对照监管要求,加强日常合规检查,及时纠正相关错误。
金融及投资银行家温天纳对中证君表示,目前资本市场风高浪急,投资者保障及合规流程更显重要,贷款融资以及第三方交易授权流程涉及投资客户及券商的风控,若不能及时反映问题、改善问题,将会有深层次的影响。特别是在反洗钱及认识客户的领域,金融中介更需要加紧留意,慎防漏洞。
温天纳指出,此前,不少投行保荐人被罚款逾亿,相信是监管机构希望透过重罚来达到示范作用,让资本雄厚的投行券商在经营业务时更加谨慎,让大投行肩负更重要的模范作用。
北方某中型券商相关人士指出,监管部门通过加大处罚,向中介机构清晰传达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处罚,从而倒逼中介机构提高自律水平,建立中介机构自我约束机制。
上述券商人士指出,一方面,中介机构要加强中介机构投行类业务风险管理,自我规范在投行业务中暴露的突出性问题;理顺过度激励等导致投行类业务风险产生的根源性问题,完善以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和合规风控为主的“三道防线”基本架构。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行业分类管理和规范,推动中介机构由传统松散型管理向现代平台化、协同管理转型,夯实中介机构发展基础;同时按照国际惯例,引导中介机构强化内控,更好的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