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提出“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更好鼓励开展长期权益投资。完善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监管制度,优化上市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对此,保险行业人士深感备受鼓舞,同时对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提出诸多建议,希望切实推动保险资金加大权益投资布局,壮大长期投资力量。
险资加大权益投资
是市场与险企共同诉求
中长期资金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稳健运行至关重要。险资是我国A股市场第二大机构投资者,发挥了市场“压舱石”“稳定器”作用。同时,险资也需要通过加大权益投资,增强投资收益的韧性,以应对潜在的利差损风险。
不过,从险资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占比来看,目前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这首先与险资的资金性质和权益投资特点紧密相关。负债周期长、资金有刚性成本、追求稳健的投资收益,是险资的典型特征,也是其资产配置的出发点,这与相对高风险的资本市场存在一定定位偏离;其次,权益市场近年来波动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险资加大配置力度的意愿。
历史数据显示,险资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占比在2015年末达到15.18%的高点,此后年份大多在12%至14%区间浮动。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截至2023年底,险资对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合计配置余额约3.33万亿元,投资占比约12%。
不过,从收益率来看,据监管机构披露的数据,2012年至2022年险资年均财务收益率为5.28%。而从有数据可查的险企情况来看,2013年至2021年部分权益资产仓位持续较重的险企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超8%,个别超10%,大幅跑赢行业均值。
由此不难看出,权益投资对险资整体投资收益率举足轻重,市场的稳健发展对险资也意味着较好的机遇。新“国九条”聚焦上市公司质量、中介机构执业水平、监管严格执法的一系列部署,无疑让各类投资者对于市场的稳健发展更具信心。
业界期待“松绑”权益资产波动
与险企当期利润表现
结合保险行业的自身诉求,受访险资机构建议,通过优化考核机制等措施,熨平投资收益波动。
熨平投资收益波动需要多措并举,整体来看,当前险资机构最关心的是降低新会计准则的影响。“保险机构投资者希望在非上市险企普遍执行新会计准则前,能够进一步优化权益投资相关政策,对投资民生保障、国家重点项目等领域的权益资产采用相对稳定的核算政策,减少投资组合市值及险企利润的过度波动,促进保险投资业务稳健发展。”燕梳资管创始人之一鲁晓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新会计准则指的是中国版本的IFRS9(关于金融工具的第9号新国际会计准则)和IFRS17(关于保险合同的第17号新国际会计准则)。截至2023年1月1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以及在境外上市的险企已经全面执行新准则。
新会计准则执行第一年,相关险企就深切感受到其强大的影响。部分上市险企业绩出现较大的波动。深究其中的原因,除权益市场波动等因素外,会计准则变化带来的资产计量方式变化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执行IFRS9后,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且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因此,很多权益类资产的市值波动直接进入利润表,影响上市险企当期利润表现。
在此背景下,险企积极探索优化资产结构。例如,人保资产总裁黄本尧表示,将进一步提升在新会计准则下分类为FVOC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占比,增强投资收益的稳定性。中国人寿副总裁刘晖表示,将坚持策略多元和结构优化,重点关注高股息股票的配置价值,降低权益组合波动性。
东吴证券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葛玉翔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险企仍在积极探索FVOCI科目认定和布局。2023年末,上市险企被认定为FVOCI的股票持仓余额合计2235.86亿元,在股票持仓中占比21.04%,且各家公司认定比例并不高。在此情况下,适度加大高股息、稳定收益的资产配置,加强股东权益回撤和波动性管理,提升权益资产长期性投资水平,可以降低权益资产对利润表的冲击。
在险企负责人看来,应尽快探索完善资产认定的标准,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尽量在会计制度层面减小利润和股东权益的波动,这对鼓励险资加大权益投资意义重大。
建议优化
权益投资风险因子
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为长期资金的“引进来”“留下来”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新“国九条”提出,“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完善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监管制度”。
投资与风险相伴。风险因子的计算和调整,直接影响险企的偿付能力,并对其投资决策产生影响。为提高险资入市的积极性,葛玉翔建议,优化权益投资风险因子,例如,对超过一定股息率和持有超过一定期限的股票,下调其风险因子。此外,建议下调各档位权益投资余额对应的偿付能力要求。例如,根据《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险企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上限占上季末总资产的25%时,对应的险企上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至200%,建议将其下调至125%至175%,或者100%至150%,以鼓励保险资金为中小企业或科技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来源,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此外,葛玉翔还建议,放宽公募基金FVOCI的认定,鼓励险资通过市场化的FOF(基金中的基金)/MOM(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委托机制,广泛布局高成长的权益组合。
在完善绩效评价办法方面,去年发布的《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将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效益类绩效评价指标“净资产收益率(ROE)”由当年度考核调整为“三年周期+当年度”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并鼓励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参照执行。
对此,鲁晓岳表示,这一要求已经在行业落实,并对保险行业的绩效评估产生积极推动作用。还希望监管部门继续推进行业风险管理要求,加强对投资行为的社会监督,提升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
当前,随着无风险利率的持续下降和部分领域“资产荒”格局的延续,对于险资来说,要想提高权益投资收益,更好覆盖负债端成本,加大权益资产布局很有必要。
行业调查显示,险资的权益投资信心指数已连续三个季度明显回升。此外,随着我国稳增长政策的持续发力,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有望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在此背景下,多家险资机构也明确表示,对中国经济持续向好、回升向好有信心,将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与此同时,2024年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环境将逐步改善,投资机会显著增多。
新“国九条”的发布,有望助力险资进一步加大权益投资布局,为市场持续贡献长期资金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责任编辑:孟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