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港交所发布公告称,戴志坚接替李小加职务,于2021年1月1日起出任香港交易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
李小加已获委任为港交所董事会高级顾问
公告称,李小加已于2020年12月31日退任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及终止香港交易所董事会成员的职务,李小加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
港交所董事会感谢李小加在过去11年的杰出贡献及出色领导。在其出任集团行政总裁期间,香港交易所由地区交易所成功转型成为全球领先的金融基础设施集团之一。2021年1月1日起,李小加已获委任为董事会高级顾问,为期6个月。
戴志坚接替李小加出任港交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
港交所委任戴志坚为代理集团行政总裁,2021年1月1日起,戴志坚已获委任为香港交易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及董事会成员,戴志坚亦同时继续担任香港交易所联席总裁及首席营运总监。
此外,作为代理集团行政总裁,戴志坚出任下列职位:香港交易所董事会常务委员会及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及GEM上市委员会成员上市政策小组成员,戴志坚于董事会及旗下委员会的任期将与其出任香港交易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的任期相同。
公告介绍,戴志坚于1998年7月加入香港交易所集团,现年58岁。曾任香港交易所结算主管、联席集团营运总裁,环球结算(亚洲)业务主管,股本证券与定息产品及货币业务联席主管等职务。
戴志坚年薪7百万港元
根据与香港交易所签订的委任函,戴志坚由2021年1月1日起已获委任为香港交易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直至香港交易所新任集团行政总裁委任止。根据其委任函的条款,戴志坚的报酬待遇包括基本年薪7百万港元,他亦合资格收取由薪酬委员会建议并经董事会批准的酌情表现花红及股份奖授。此外,作为全职雇员,戴志坚亦可获得其他实物福利及参加香港交易所的公积金。
公告称,于本公告日期,戴志坚声明其持有香港交易所股份110502股,以及根据雇员股份奖励计划下尚未授予的奖授股份合计38002股香港交易所股份的权益(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者)。戴志坚并声明与香港交易所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
2021年1月1日于本公告日期,香港交易所董事会包括1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是史美伦、阿博巴格瑞、陈子政、谢清海、周胡慕芳、冯婉眉、席伯伦、 胡祖六、洪丕正、梁柏瀚、庄伟林及姚建华,以及一名身兼香港交易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的执行董事戴志坚。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