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又有最新进展。同时,*ST东南行政处罚也正式落地。北京市宝盈(南京)律师事务所雷律师表示,继续征集受损投资者索赔。
*ST东南行政处罚正式落地
2020年1月2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东南,股票代码002263)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证监局对*ST东南违规行为作出正式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ST东南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二、存在资金被占用未如实披露行为。三、存在对外担保未如实披露行为。四、存在共同借款未如实披露行为。此次行政处罚与事先通知不同的是,正式处罚中,并未对黄飞刚等其他当事人作出处罚。
北京市宝盈(南京)律师事务所雷律师在接受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已经对*ST东南作出正式处罚,受损投资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上述违法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暂定在2017年4月27日至2019年5月10日之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19年5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要求*ST东南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可以通过联系17512556768咨询并登记,律师将积极协助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1052位投资者状告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亿晶光电,证券代码:600537)被行政处罚是在2018年5月3日,收到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对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未依法披露,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019年11月28日,亿晶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累计收到1052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累计近1.15亿元。公司累计与821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
根据司法解释及亿晶光电违法事实,暂定在2017年2月3日到2017年4月14日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雷律师表示,这类案件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需要投资者自行起诉才能获得赔偿,投资者可以致电17512556768咨询并登记。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国家重视对投资者的保护,尤其是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投资者应对国家司法充满信心,积极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