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底,新集能源对杨村煤矿计提逾8亿元资产减值损失后,近日公司拟再次对该煤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亿元,两次合计金额达19亿元。
对此,上交所火速下发问询函,聚焦两大核心问题,质疑新集能源存在2018年度资产准备计提不足,而2019年度多计提的情形。
因项目技术及装备不成熟 计提减值11亿元
近日,新集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初步测算,2019年公司所属杨村煤矿预计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亿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亿元。
新集能源表示,2019年,公司密切关注国内外地下气化技术的进展情况,与中国矿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对杨村煤矿地质条件、煤的变质程度、地下水环境影响等条件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目前地下气化技术及装备还不够成熟,工业化地下气化开采项目难以在短期内立项,故只适宜开展前期技术研究工作。主要是因为,一是地下气化技术尽管在国内个别矿井开展了工业性试验,但存在出气稳定性不够、混合气中可利用气体含量不理想问题,缺少成熟的地下气化技术装备及气化技术;二是项目研究试验成本高,风险较大;三是气化后灰渣、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以及地面塌陷尚未论证清楚;四是杨村井田属于深部矿井,地质条件复杂。截至目前,杨村煤矿地下煤炭气化开采科技项目仍处于科研论证阶段,尚未发生资本性投入。
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公司将杨村煤矿剩余资产划分为不可继续利用类资产和可继续利用类资产,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不可继续利用类资产,由于其无法产生未来现金流量,因此选择按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可收回金额;对于可继续利用类资产,由于不存在销售协议和相应资产活跃市场,因此采用选择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可继续利用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公开资料显示,新集能源于2007年上市,主营业务是煤炭开采、洗选和火力发电,对外输出以动力煤为主的商品煤和电力。2014年和2015年,公司曾分别巨亏19.69亿元和25.61亿元,并因连续2年亏损被上交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上市简称一度戴帽成为了*ST新集。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1.7亿,同比增长6.3%;实现归母净利润19.4亿,同比增长113.3%。
同一项目去年已被计提8亿元 上交所下发问询函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公司计划开展杨村煤矿地下煤炭气化开采科技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目分两阶段进行,预计建设投资14.80亿元。当时,新集能源表示虽然杨村煤矿地下煤炭气化开采科技项目可以充分利用杨村煤矿现有煤炭资源、土地资源和井筒、地上附着物等资产,但因杨村煤矿去产能后,相关资产由于项目变化导致用途发生改变,原有的杨村煤矿资本性投入发生减值(截至2017年年末,已累计完成投资23.34亿元),确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26亿元。
对于此次巨额资产计提引起了交易所的火速关注。12月29日晚,新集能源公告,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上交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直指两大核心问题。
一是关注本次资产计提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根据公告,杨村煤矿原为公司在建矿井,因落实国家去产能政策,公司于2018年将其关闭退出,并开展杨村煤矿地下煤炭气化开采科技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截至2019年11月末,杨村煤矿所属矿井井筒、煤炭资源、土地资源、地上附着物等剩余资产价值约15.03亿元。公司本次将杨村煤矿剩余资产划分为不可继续利用类资产和可继续利用类资产,分别进行减值测试,拟对杨村煤矿主井、副井、风井井筒及地面供电系统等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11亿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新集能源说明不可继续利用类资产和可继续利用类资产的划分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本次计提金额是否准确、恰当。
二是前期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准确或充分。公告显示,因杨村煤矿列入2018年度化解产能矿井,公司以杨村煤矿后续实施地下煤炭气化开采科技项目为基础,采取收益法对该项目未来可回收金额进行估值,对该资产组合未来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于2018年度针对杨村煤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8亿元。截至目前,因相关技术尚未成熟,难以在短期内立项,杨村煤矿地下煤炭气化开采科技项目仍处于科研论证阶段,尚未发生资本性投入。
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2018年地下煤炭气化开采科技项目的具体内容,项目长期处于科研论证阶段的原因,以及公司针对该项目开展的具体工作及资金投入情况;并结合地下煤炭气化技术国内外发展现状、工业化应用实践,说明前期以收益法进行评估并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是否存在2018年度资产准备计提不足,而2019年度多计提的情形。
(责任编辑: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