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首家“面值”退市股*ST大控在日前被上交所终止上市后,又迎来了上交所的公开谴责。10月23日,上交所披露,*ST大控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决定对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梁军、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俊余、财务总监徐振东、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兰书先予以公开谴责。
经上交所查明,2019年1月30日,*ST大控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34亿至-2.8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亏损。
2019年4月2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由于对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对外担保逾期及涉及诉讼事项需计提预计负债等原因,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80亿至-15.80亿元。
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65亿元。2018年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与2019年1月预告业绩出现重大差异,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下限差异达到457%。
上交所表示,年度业绩预告属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敏感信息,公司理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会计准则对年度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并就不确定性事项进行针对性风险提示。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出现重大差异,应当及时予以更正,但*ST大控迟至4月2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同时,公司在业绩预告中未就对外担保逾期事项及其他涉及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进行风险提示,业绩预告风险提示不充分、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