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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曙光建议试点国有文化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 发布时间:2016-03-07 03:22:56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戴小河

  全国人大代表、中南传媒董事长龚曙光6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尽快允许具备条件的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试点组建国有文化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鼓励多方探索,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龚曙光称,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掌握了大量国有文化资产和优质文化资源,这些资产若处于闲置状态,只能叫作资源,只有把资产放到市场中去流通使用,才能产生资本的倍增效益。

  从近年来的文化投资热潮来看,文化产业的爆发式增长离不开资本运作和金融扶持。通过成立若干国有文化资本运营公司或资本投资公司,对需要扶持发展的文化产业或企业予以注资支持,甚至鼓励上市融资,对需要淘汰的落后领域压缩投资、关停并转。通过投资导向,间接体现国家意志,有利于从整体上发挥国有文化资本的重要战略作用,有利于增强国有文化资本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龚曙光建议,在中央和地方选择3-5家资产规模在100-500亿元、公司治理规范、股权产权清晰、流动资产比例较大,有一定资本运营经验的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进行国有文化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试点的重点在于坚持“国有文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运作市场化”的原则,通过试点来试验国有文化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运行机制,界定其与政府、与出资企业的关系、企业化运营与实现国家政策目标有机结合的新途径,为建立管人、管事、管资本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本管理体制探索全新的发展道路。

  “国有文化投资运营公司成立后,应承担起推进其所投资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治理改革、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责任,探索依靠市场化出资人机构通过市场对价的公允方式‘自由恋爱’,而不是通过行政化机构‘拉郎配’来推进企业改革。”龚曙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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