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顺利完成*ST二重和*ST博元的退市处置工作
- 发布时间:2015-09-26 23:31:10 来源:上交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随着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博元)自2015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2015年主要的退市处置工作顺利完成。此前,上交所已决定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二重)终止上市,并将其股票于2015年5月21日予以摘牌。
2015年,上交所有两家公司处于退市工作进程,分别是*ST二重和*ST博元。上交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退市工作小组,积极稳妥的开展两家公司的相关处置工作。*ST二重的主动退市工作和*ST博元的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工作平稳有序,其中,*ST二重的主动退市实践对今后的主动退市工作有积极的示范作用,而*ST博元的重大违法暂停上市样本则对净化市场环境、树立市场信心有标杆意义。
一、*ST二重主动退市,是2014年退市制度改革后的首单实践,对证券市场今后的主动退市工作将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
*ST二重系大型央企,2010年上市后,自次年起连续亏损至今,预计将在2014年年报披露后触发强制退市条件。投资者和媒体对此情况高度关注。在此背景下,*ST二重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机集团”)拟实施主动退市,以化解各方利益冲突。
2015年4月23日,*ST二重召开股东大会,以出席会议全体股东99.7%的赞成率和中小股东77%的赞成率,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议》。由此,公司将成为2014年新退市制度实施后首家成功实现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
这是*ST二重提出的第二个退市方案。此前国机集团拟以全面要约收购方式实现公司主动退市,但因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不足而未能成功。
在*ST二重的退市处置工作中,上交所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督促公司持续充分地披露重大信息,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二是充分宣讲政策精神,引导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保护力度;三是在政策咨询和技术保障方面给予了公司积极支持;四是持续跟踪分析舆情,引导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作为2014年退市制度改革后的首单实践,*ST二重此次的主动退市,对证券市场今后的退市工作有三方面的示范作用。一是实现了退市制度市场化改革的预期目标。*ST二重此次实践表明,退市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市场各方利益的。二是树立了以公司自治为基本原则的退市样本。*ST二重主动退市过程中,股东参与积极,通过合理途径表达自己意见,公司自治原则贯穿始终。三是提供了化解退市难、实现退市工作常态化的解决方案。主动退市制度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积极行使股东权利,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ST二重的平稳顺利退市表明,主动退市制度可以成为化解退市过程中各方利益冲突,实现退市工作常态化的有效手段。
二、*ST博元是我国证券市场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进入暂停上市的公司,对净化市场环境、树立市场信心有标杆意义
2015年3月26日,*ST博元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自3月31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并在5月22日决定自5月28日起暂停*ST博元股票上市。由此,*ST博元成为证券市场首家因重大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被实施暂停上市的公司。对*ST博元实施暂停上市,对净化市场环境、树立市场信心有标杆意义。
*ST博元退市机制启动以来,上交所严格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尤其重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着重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揭示退市风险。公司因重大违法被移送公安机关后,上交所督促公司披露其重大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及严重后果,尤其重点结合退市相关程序和环节,向投资者说明后续暂停及终止上市的具体进程,明确投资者预期。
据统计,在2015年3月31日至5月14日的31个交易日,公司共披露各类风险提示公告22份。针对公司2015年4月30日披露的年报中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不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问题,上交所启动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公司充分说明原因,并及时予以纠正。此外,上交所还通过新闻发布会、投资者教育专栏、官方微博提示等多种途径,向市场提示公司存在的退市风险和交易风险。
(二)加强证券交易异常行为的监管,维护交易秩序。*ST博元3月3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来,存在股票交易投机炒作现象。为此,上交所除督促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官网上每日发布公司股票交易信息,提示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二是先后三次对股票盘中换手率超过30%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临时停牌措施,并对违规超买的投资者以及未做好客户交易合规管理的证券公司,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三是针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在风险警示期内违规减持的事项,及时采取了监管行动,并明确要求该股东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股票。
下阶段,上交所将认真总结两家公司的退市处置工作经验,分析研究市场各方对退市工作的建议,进一步优化细化有关政策安排和工作流程,推动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退市工作机制。
新闻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