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上市成国企集团混改重要途径
- 发布时间:2015-09-25 00:30:44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证券报:《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中均强调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改制上市以及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等,这是否意味着深化国企股份制改革将把整体上市作为重点和方向?整体上市是否将迎来一个新的高潮?
季晓南: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重点和热点,被普遍视为深化国企改革的突破口,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强调着力推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可以认为,至少基于这样几个原因:
一是整体上市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股份制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优势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营方式,也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整体上市作为股份制的重要形式,作为一项重大产权制度改革,对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对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国有资本的流动和做强做优做大等,都会产生重要的基础性、深远性影响。
二是整体上市有利于较好解决国企的体制机制弊端。党的十五大提出股份制以来,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展迅速,但体制机制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其中,一个根本性原因就在于集团公司没有进行改制上市,大多还是国有独资公司甚至是国有独资企业,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按《企业法》注册的企业还有71%。针对这一制度性弊端,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组建后就开始推进整体上市,截止到2014年底,中央企业实现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的有35家。从20多个省市区出台的国企改革文件看,大多也把整体上市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是整体上市也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个重要形式。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和难点在于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混合。由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控股权之争、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走向等深层次问题,国有企业特别大型国企要实现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整体上市就成为推进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正因为如此,《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均强调要稳妥有序地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同时,强调要积极推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两份文件强调着力推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既明确了国企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也为国企集团层面的整体上市迎来加速和提速。但要看到,目前央企实现真正意义上整体上市的还没有一家,因为,集团公司要真正实现整体上市,一方面,大量低效无效资产必须剥离,沉重的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解决,过多的冗员需要分流,这些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另一方面,要明确和解决谁代表国有产权代表直接持股的问题,与此相适应,各级国资委的定位和职能需做重大调整,还需要组建授权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等。因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从这些年国企整体上市的实践看,仅有集团公司的产权制度改革还不够,还要有产权结构的合理,要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一股独大”问题,在优化产权结构的基础上,应使非国有股产权代表进入公司治理,这对整体上市真正起到制度性变革的作用十分重要。《指导意见》提出,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这对增强国企活力和竞争力十分重要,要创造条件加快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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