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山西省晋城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
一是落实责任。该市财政局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的有关政策要求,按期完成采购人制度建设工作。主管预算单位要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制度,明确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确定采购专职人员,细化执行标准,完善办法举措。二是厘清职责。该市财政局要求各单位要从规范行为和防控风险等方面入手,以确立主体责任为重点,梳理本单位(部门)政府采购事项和程序,进一步明晰政府采购各方的权利与责任,建立健全采购人制度,依法合规地履行好主体责任。三是通报情况。该市财政局下发文件通报了目前市级各单位采购人制度建设报备情况,同时要求未报备单位于6月20日前将采购人制度建设情况以及采购人制度报送该局。四是制度评估。该市财政局要求主管预算单位对本部门以及所属单位采购人制度执行后的合法性、科学性、完整性和均衡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持续推进采购人制度健全完善。
(秦素印 王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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