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经济室主任李命志5月16日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推迟召开,但年度计划、预算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没有停止,一直在有序推进。
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在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国务院提出年度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由各代表团进行审查,并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意见以及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计划、预算“审查结果报告”,向代表大会主席团进行报告。
李命志介绍,受国务院委托,自去年四季度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分别牵头起草2020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今年2月上中旬,全国人大财经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会同全国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对年度计划和预算进行初步审查,形成计划、预算“初步审查意见”,分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初步审查意见”,对年度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做了相应调整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处理情况反馈全国人大财经委。
李命志表示,2月下旬以来,按照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全球疫情发展变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分别对年度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一步修改,对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大政策取向和重要任务举措做了必要调整,对2020年预算安排也做了相应调整。调整综合考虑国际与国内、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充分体现了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去年年底以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各部门都召开了工作会议,很多地方召开了两会,明确了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保持了社会秩序稳定。
李命志介绍,下一步,年度计划和预算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将印发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宏观导向和增强政策合力的作用,引导各方面围绕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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