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23日,新潮能源(600777.SH)公布股东大会议程,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外界关注度颇高的中小股东罢免董事长提案并未出现在其中。
据了解,本月10日,新潮能源曾公告通过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七天后,金志昌盛、绵阳泰合、上海关山、杭州鸿裕4家中小股东提交临时提案,推荐新的候选人,欲推翻此前候选人名单,同时提议罢免公司现任董事长、董事刘珂和刘斌。
但从此次股东大会议程来看,中小股东并未如愿,因为董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均为新潮能源现任董事会和监事会提案的候选人,上述4家股东提案的候选人以及罢免现任董事长、董事刘珂与刘斌的提案均未出现在议程中。
23日,记者联系到绵阳泰合的实际控制人、新潮能源现任监事陈启航,他表示增加临时提案的几家股东在20日重新向新潮能源提交了相关提案,但均遭拒绝。“我们在20日又重新提交了一份提案并附上了我们的证明资料,公司以邮件的方式给我们回复,称拒绝提交董事会讨论,但并未对外公告。”陈启航说道。
陈启航表示,新潮能源拒绝将临时提案加入股东大会的理由中,认为金志昌盛公章真实性存疑以及金志昌盛债权人不同意本次股东提案盖章等并不成立。同时,陈启航称他还向证监局山东局提交了举报材料。
23日,新潮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山东局的监管意见函,被要求务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要求,审慎、妥善处理相关股东提请增加临时提案事项,与相关股东保持充分沟通,切实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昨日,记者致电新潮能源采访上述情况,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回复。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徐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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