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4月20日上午召开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司长伍浩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的有关指导意见。
会上,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新基建”范围,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是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比如,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
二是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比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
三是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比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这一表述始于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该会议提出“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随后,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深改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等顶层会议先后提及“新基建”建设。
总结起来,上述会议中所指的“新基建”主要指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但目前资本市场上更流行的是央视报道提出的“新基建”定义:包括5G基站、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
“伴随着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新型基础设施的内涵、外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将持续跟踪研究。”伍浩称,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加强新基建顶层设计的同时,以提高新型基础设施的长期供给质量和效率为重点,修订完善有利于新兴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准入规则。 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罗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