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4月8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获悉,鉴于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疫情反弹风险,根据财政部国库司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关于暂停发行2020年4月储蓄国债(电子式)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198号)要求,原定于4月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暂停发行。之后的发行计划也将提前另行通知。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储蓄国债发行计划,今年3月至11月的每月10日至19日,发行三年期和五年期储蓄国债。其中,3月、5月、9月和11月发行储蓄国债(凭证式),全年共发行8期;4月、6月、7月、8月、10月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全年共发行10期。
那么有本月到期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怎么办?据介绍,若投资者持有本月到期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无需前往柜台办理,银行将于到期日向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足额划付本金和利息,相关事宜投资者可与购买银行网点进行咨询。同时建议投资者错峰或延后到银行网点办理到期国债支取业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袁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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