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版)11月18日—19日,各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传达巡视巡察工作最新精神,明确本轮巡察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纪律规定。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驻点巡察期间,各巡察组统一设立值班电话,分别设立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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