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4月28日从“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研讨会暨《农村绿皮书(2018-2019)》发布会”上获悉,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最大贡献因素。2019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增加到1.6万元,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将突破6500元。
当日发布的农村绿皮书显示,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6%;城乡居民收入倍差2.69,比上年下降0.02。
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最大贡献因素。2018年,农民工资性收入5996元,比上年增加498元,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42.0%;经营净收入5359元,比上年增加331元,对农民增收贡献率为27.9%;转移净收入2920元,比上年增加317元,对农民增收贡献率为26.8%;财产净收入342元,比上年增加39元,对农民增收贡献率为3.3%。
“农民收入增长中最大的贡献来自劳动力转移,即农业劳动力转到非农产业。”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代表课题组指出,展望2019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增加到1.6万元,实际增长6.5%,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将下降到2.66。在农民收入来源中,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是农民增收的主要贡献因素,预测2019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将突破6500元,转移净收入将突破3300元,二项合计大约1万元。
多位与会权威人士建议,推动城乡深度融合,实现劳动力充分转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认为,实现乡村振兴、“四化”同步,最核心的是提高农业生产率,劳动力不能充分转移是重要制约,劳动力转移不足也是制造业有所下滑的原因之一。制约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另一个因素是土地经营规模没有扩大,为此要加快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一系列其他改革措施、扶持措施,加快适度经营规模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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