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 发布时间:2016-05-17 09:29:24 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昨日从省住建厅传出消息,《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下发,明确至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300公里以上。
地下综合管廊好比是城市“地下管线之家”,可集中敷设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管线,同步配套消防、照明、通风、监控与报警等附属设施,实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具有资源集约化、使用寿命长、安全性能高、环境效益佳、全生命周期经济效益好、管线运行维护方便等显著优点。
《意见》提出,全省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铁建设、旧城更新、河道治理、道路改扩建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各省辖市和有条件县(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2017年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形成较为成熟的建设和运营经验。到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300公里以上,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投入运营,“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逐步消除,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
《意见》要求各地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抓紧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科学划定适宜建设区域、明确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各省辖市要在2016年8月底、各县(市)在2016年年底前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制度,明确5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各地要考虑各类管线接入、引出支线的需求,满足抗震、人防和综合防灾等需要,同步建设各类附属设施,提高智能化监控管理水平,确保管廊运行安全。管廊断面应满足入廊管线安装、增容、检修、维护作业的空间要求,配建检测车和行人检修通道。
《意见》鼓励由管线权属单位按约定比例共同出资成立股份制公司,负责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并通过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
《意见》要求各地制定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支持政策,建立管线入廊有偿使用机制。发挥金融信贷的积极作用,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
据悉,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汪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