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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座谈“营改增”

  • 发布时间:2016-05-04 07:29:56  来源:石家庄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焦莉莉) 5月1日起“营改增”将全面推开,餐饮业作为生活服务业的重要业态,也是此次改革所涉及的一个领域。4月28日上午,市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联合市烹饪行业协会召开“营改增”座谈会,我市饮食公司、胡氏餐饮公司、光明渔港、神洲七星酒店、盐帮古道等餐饮企业参加。

  “从营业额来看,目前很多餐饮企业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这意味着,5月1日后,这部分餐饮企业缴税的综合征收率会降到3%,相比之前的税率5%,税负将明显降低。”在座谈会上,盐帮古道负责人举例说,一家餐馆月营业额10.3万元,“营改增”前,需要缴纳5150元的营业税。但“营改增”后,在征收率为3%的情况下,只需要缴纳3000元的增值税。按照这一比例,“营改增”将让餐饮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低41.75%。显而易见,相比改革前的税负,“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一定会降低。

  经过讨论,与会者一致认为,税赋征收对象的改变,将促使企业完善财务制度,关注发票的取得、使用和管理,如此才能降低税负。此举将使餐饮企业建立起更为规范的采购渠道,从而实现了全部原材料采购的可追溯,进一步保障了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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