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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版权令”颁布一年 数字音乐行业见曙光

  • 发布时间:2016-04-27 16: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7日讯 日前,FPI(国际唱片业协会)在《2016全球音乐报告》中称,2015年,全球数字音乐销量首次超越实体音乐,成为录制音乐收入的主要来源,中国正走向“真正的交易型音乐市场”。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去年开始,国内众音乐服务商相继推出付费数字专辑,周笔畅、鹿晗、华晨宇均销出了唱片神话,前不久,由酷狗酷我独家首发的《太阳的后裔》OST当前已突破45万张……这些成绩得益于2015年国家“最严版权令”的颁布,以及各数字音乐平台采取的各种措施,使得长时间见不到“红利”的数字音乐行业似乎见到了”曙光“,权利人能否从中得到合理的市场回报?

  “最严版权令“颁布一年,收效如何?

  长久以来,音乐作为互联网的传播刚需,却一直离钱很远,盗版猖獗、用户没有付费听歌的习惯……使得权利人无法得到合理回报,音乐行业难以得到良性循环,原创音乐产量降低,许多原创音乐人迷失在理想和现实的差距里。

  2015年是中国音乐版权格局市场最动荡的一年。去年7月8日,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在业内被称“最严版权令”,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在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架。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近日指出,在维护版权的领域里,音乐由于权利分散、数量多等特点,问题较多,权利人也非常有意见,但是不付费使用作品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去年版权局的整治非常有效,我们发出通知以后,大概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下架了220余万首音乐作品。”

  据《2016全球音乐报告》称,2015年全球音乐产业总收入增长3.2%,达150亿美元,其中,中国的音乐销量上涨63.8%,达到1.7亿美元,数字收入整体上升了68.6%。《报告》认为,这些成绩得益于相互竞争的数字音乐平台相继推出的各种举措以及将音乐推向付费模式的坚定信念。

   数字音乐平台多举措让音乐人活出尊严

  2015年是音乐行业最活跃的一年 ,肃清版权市场后各家数字音乐平台又增添了多种玩法:发行数字专辑、打造live直播、扶持原创音乐人、开展线上线下O2O演唱会、粉丝见面会……其实在2014年,酷狗音乐就提出了“听、看、唱”3个维度,开启了数字音乐平台多元化服务的先河。日前,酷狗升级了8.0新版本,并在UI界面清晰明确了“听、看、唱”的战略目标。今年,QQ音乐也提出打造“听、看、玩、唱”四大维度,推出多元化音乐内容和丰富的演出活动。而网易云音乐则坚持发展垂直领域,其独创的“社交”功能构建出特有的音乐社交圈。在利好政策下,各家音乐服务商使出“浑身解数”,诸多玩法的效果如何?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在“粉丝经济”的大力驱动下,酷狗和酷我两大音乐平台不仅热卖了24张数字专辑,旗下繁星网入驻的240余个原创歌手产出了3000多首原创歌曲,还成功孵化了童可可、庄心妍等艺人,让他们从网络主播走向了明星舞台。QQ音乐在成功卖出鹿晗、周笔畅等艺人的数字专辑后,举办多场live演唱会,据QQ音乐介绍,其也正在打造音乐“众创”平台和一站式产品服务体系,一次来扶持原创音乐人。

  但无论是发付费数字专辑、做直播还是扶持原创,互联网音乐怎么玩,都离不开强大的版权作幕后支撑。几家音乐平台巨头在“最严版权令”的推动下,尽全力向各方权利人提供物质反馈。在2016酷音乐亚洲盛典上,旗下拥有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彩虹音乐等知名音乐平台的酷酷音乐集团CEO谢国民曾当众表示,“在线音乐平台的使命不仅是得到用户支持,还希望所有的合作伙伴、唱片公司、音乐人通过这个平台得到合理的商业回报,让所有音乐人可以更有尊严的活着。”

  市场复苏的背后仍有不足

  《报告》还指出,虽然音乐的消费量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但是音乐消费量的暴增却没有为艺人和唱片公司带来相应的合理回报。可见,市场逐渐复苏的背后仍然存在着根本性的不足。

  为什么各大数字音乐平台使出诸多措施,还是没能为权利人带来等价的市场回报?《报告》认为,这其中最深层原因在于市场扭曲造成的“价值差距”,这种“价值差距”阻碍了艺人和唱片公司获得合理的回报。

  酷酷音乐集团法务总监董鹏在日前举行的版权人沙龙上表示,“虽然大网站的侵权现象基本不存在了,但在互联网的日新发展下,小音乐平台、大量的网盘、论坛、微博这种新的侵权形式应运而生。因为数量大、监测复杂,使得权利人的维权存在难题。”

  其实在美国、英国和法国也有类似的情况,主要原因就是“避风港原则”的误用,这就让包括YouTube在内的一些用户上传服务,可有效地规避正常的音乐授权许可,转而在没有给权利人合理报酬的情况下使用受版权保护的音乐内容来构建并发展其业务,而支付给艺人和制作者的报酬微乎其微。

  董鹏提出,判赔标准低也是目前音乐行业维权的一个难题,“做一首歌的成本基本在5000-10000元,各地法院的判赔标准不统一,最高不会超过2000块,而且歌曲不分热门和冷门。”董鹏表示,“一首歌的证据链,用A4纸打印出来可以达一尺厚。拿着这么复杂的证据链到法院维权,只能获赔500-1500元。”

  IFPI首席执行官弗朗西丝·摩尔表示:“在经历了近20年的持续低迷期后,录制音乐产业终于在2015年树立了新的里程碑,但此时就欢欣鼓舞显得为时尚早。原因在于对音乐投资至关重要的音乐权利人并没有获得公平的回报,这样的现状急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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