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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输美水产品突围美国“磺胺新规”

  • 发布时间:2016-04-18 22:30:56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陈炜隽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从阳江检验检疫局获悉,2016年第一季度阳江地区共出口罗非鱼156批次,重量3663吨,创汇108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7.2%,45.9%和19.3%。输美罗非鱼产品均未出现被美通报情况,有效跨越美国设置的贸易障碍,实现了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和贸易顺畅。

  阳江地处广东西南沿海,是广东渔业大市,海洋渔业资源丰富,目前全市水产品养殖面积约4万公顷,水产品加工企业40多家,水产品加工出口创汇是阳江外向型经济发展支柱之一。

  2015年1月以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加强了对我国罗非鱼产品的磺胺嘧啶及甲氧苄啶残留检测。这两种磺胺类药物在中国为限量使用药物,而美国FDA则将其列为禁用药物。一旦美国FDA在输美罗非鱼等产品中检出有该残留药物,将对相关企业此后出口的同类水产品采取自动扣留措施,相关产品需要批批检测才能通关。这不但延长通关时间,而且出口企业还要支付高昂的检验费和扣检期间仓储费用,极大地增加贸易成本和风险。

  对此,阳江检验检疫局采取综合治理组合拳保障阳江罗非鱼产品顺利安全出口美国。一是加强对养殖场的源头监管。加强对养殖场用药的源头管理,通过对养殖场使用的兽药、饲料及其他化学品实施监管,指导养殖户规范用药,促进原料安全水平提高。二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加强自管、自检、自控,完善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三是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监管。对输美罗非鱼企业实施不定期生产过程抽检,加大对原料及半成品抽检频率,重点检测磺胺嘧啶和甲氧苄啶药物残留检测。四是启动特殊监管程序。在分险分析的基础上,对输美罗非鱼实施检验放行模式,输美罗非鱼产品实施批批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在阳江出口罗非鱼加工企业和检验检疫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阳江辖区2015年输美罗非鱼合计691批次,重量1.7万吨,较2014年同期分别增长57.4%和16.1%,未出现被美通报情况。今年首季阳江输美罗非鱼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成为阳江罗非鱼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的有力注解。(陈炜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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