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天津分行票据业务违规
- 发布时间:2016-04-11 13:5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齐鲁银行天津分行票据业务违规,被中国银监会天津银监局罚款20万元。
罚款依据为:《票据法》第十条、《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第四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齐鲁银行天津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银监罚〔2016〕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
个人姓名
——
单 位
名称
齐鲁银行天津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陶文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票据业务违规
行政处罚依据
《票据法》第十条、《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第四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天津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