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部分进口钢产品存在倾销
- 发布时间:2016-04-07 15:31:00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记者6日获悉,国家商务部近日公布了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存在倾销。
据了解,取向电工钢又称冷轧取向硅钢,是电力工业不可缺少的一种材料,主要应用于变压器、整流器、电抗器及大电机等行业,它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变压器性能是否优良。
按照初裁决定,商务部认定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存在倾销,国内取向电工钢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该产品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据悉,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14.5%-46.3%)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