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五省区输配电改革试点落地 电价降价空间达55.6亿元
- 发布时间:2016-03-30 07:18: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施子海29日说,国家发改委日前已批复了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电网企业2016年至2018年监管周期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55.6亿元。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电力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推进市场化。输配电价改革则是“管住中间”的关键改革措施。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说,输配电价改革的推出,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在对五省区组织交叉监审后,剔除或核减了约160亿元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成本,五省区平均核减比例约为16.3%;核定了输配电价,五省区约55.6亿元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
据介绍,此次五省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指导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和监审机构组成了5个联合监审工作组,交叉开展对试点省(区)电网公司的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并综合考虑第一个监管周期的投资增长、电量增长因素,国家发改委批复了五省(区)电网企业第一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由相关省(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外公布。
输配电价改革被视为撬动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华电集团宁夏分公司市场运营部主任葛学利说,输配电价核定以后,有利于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对接。“最终将推动发电端和售电市场的放开。”
“输配电价改革的目的是转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打破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施子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