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业的“罪与罚”
- 发布时间:2016-03-29 10:31:16 来源:宁夏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核心 提示
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引发全民投资热。然而,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非法集资、经营不善“跑路”、利用监管漏洞套利……随着风险频频暴露,这些躲在互联网金融背后的骗局,吞噬着投资者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憧憬,也督促着正本清源的风险排查抓紧展开。
名为“金融创新” 实为非法揽财
“近期爆发的一系列风险事件,对行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央行副行长潘功胜3月25日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大会上表示。
乘着居民投资热和“互联网+”的东风,一些骗子顺势而为,以P2P网络借贷、金融创新等名义,翻新着理财投资“圈套”非法集资。公安机关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P2P、融资担保等领域非法集资犯罪较上年上升48.8%。
一些“财富机构”打着“网络理财”招牌,线下大量揽客,更把很多不明就里的老年人的养老积蓄“圈”了进去。
央行等多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指出“MMM金融互助”具有传销和非法集资性质,这已是金融监管部门近期第4次点名对此类网络投资平台进行风险预警,但这样的平台一次又一次死灰复燃。
今年两会上,央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均表示,将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
经营存在漏洞 埋下重重陷阱
全国网贷平台从当初10余家发展到目前近2600家,“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是见证者之一,“但我也眼看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平台‘跑路’,仅去年就有896家,是前一年的3倍多。”
业内人士分析,大多数“跑路”的网贷平台都是因为自身经营问题,最为突出的是自融风险。深圳网贷平台“网赢天下”、浙江“中宝投资”等P2P非法集资大案,都是源于触碰了自融红线。
一度让民间资本欢欣鼓舞的P2P行业,正在经历平台自融、过度借贷和风险欺诈等问题的困扰,陷阱处处有。
在支付领域,网络平台信息泄露事件屡屡发生,木马病毒、钓鱼网站成为网络支付环境的“毒瘤”。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盗取的信息实施诈骗,网购退款骗术翻新;有的拦截转发短信验证码方式,利用快捷支付在电商平台购物,实现盗刷,百姓卡不离身、钱被转走的事情并不鲜见。
在理财领域,不少网络理财平台“混业”经营,既做P2P网贷撮合业务,也代售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究其实际,多为“无牌”经营,没有任何代销牌照,有的业务之间没有设立好“防火墙”,风险极易传染。
在融资领域,有的借款人发布虚假信息,有的宣称投向实体经济,实际却是投向股市,更有甚者一开始就是为了骗取投资卷款跑路。一些希望借助互联网理财的金融“小白”,一味盯着高收益率而忽视高风险,却不知背后早有金融骗子在盯着他们。
潘功胜表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缺乏风险的洗礼,有些甚至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它兼顾了互联网和普惠的特质,所以对从业者的初心、技术能力、大数据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几者缺一不可。”“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说。
出台“健康指南” 迎来全面监管
今年年初,深圳暂停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事登记注册,上海、北京也陆续暂停P2P等新增互联网金融公司登记注册。
屡屡“叫停”的背后,是监管滞后和金融“创新”产生的套利空间:一些P2P平台打着信息中介的名义,做着信用中介的生意,暗中搞“资金池”,脱离监管视野;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从事理财、融资等类似银行的业务,却并没有受到像银行一样实名开户、信息披露、风险拨备等监管约束……
潘功胜认为,不论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只要做相同的金融业务,监管的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就应一致,不应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监管标准宽严不一,引发监管套利。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监管,成为摆在从业人员和监管部门面前的两难。
“京东金融”副总裁金麟表示,有些事物有一个试错期,监管在这期间还是需要保持开明态度,但是金融有其特殊性,需要维护存量客户资金安全,所以监管套利者也面临政策风险,踩红线也可能使得投入“打水漂”。“互联网金融产生时很多地方没有规则,完全是新的探索,监管也在逐步了解和认识新生事物。”“蚂蚁金服”研究院副院长李振华表示。
与此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发布多项有关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从出台互联网金融“健康指南”到为网络支付保驾护航,再到网络借贷监管细则征求意见,互联网金融行业开始迎来全面监管新时代。
(据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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