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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试点“税优健康险”

  • 发布时间:2016-03-28 16:30:55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 (记者吴文娟、通讯员陈晓珞)允许带病投保;保障慢性病;不低于80%的赔付率……昨从湖北保监局获悉,武汉市作为全国31个首批试点城市正式开售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税优健康险”),投保人购买此类产品不仅可以得到普通商业健康险之外的诸多保障,还可享受个税减免。

  “作为目前唯一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保险产品,税优健康险兼具税收减免和保障两项功能。”湖北保监局寿险处处长张作华介绍,投保人购买税优健康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 元/月)。

  据了解,普通商业健康险往往只保障一些意外医疗与住院门诊,不包括慢性病和特定门诊,而税优健康险则将特定门诊纳入保障范围,并且保障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常见慢性病;理赔时没有起付线,社保范围内患者自负的费用,可100%报销,社保范围外的部分费用可报销80%。

  带病投保成为现实。税优健康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等原因拒保,并保证续保,可以说是针对纳税人的国家政策福利。

  试点初期,个人税优健康险主要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投保,个人自愿缴费。凡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正常交纳个税的纳税人均可购买。随着试点深入推进,其他满足税优健康险条件的群体也将纳入承保之中。

  截至目前,我省11家人身险公司已通过保监会审核,具备税优健康险经营资质,其中人保健康湖北分公司、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泰康养老湖北分公司3家公司的产品,已经得到保监会批复,可以在武汉市场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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