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负面清单”
- 发布时间:2016-03-23 07:29:53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陈泥)我市将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这是记者前日从市财政局获悉的。
对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负面清单管理,是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据了解,根据市财政局近日出台的《厦门市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将把专项资金管理领域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失信、失范行为纳入信用负面清单,对其以后年度申报的所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予以限制。通过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失信惩戒制度,以“黑名单”的形式加强惩戒约束,增加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个人弄虚作假的成本,提高财政监管威慑力。
此外,《办法》还对相关专项资金主管部门间的信息共用共享作出规定,引导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推进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追踪问效,倒逼相关部门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