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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布2015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 发布时间:2016-03-14 22:32:23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张瑾娴 董乐  责任编辑:罗伯特

  10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5年20例内蒙古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在20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车辆的各类型维权便占据了5例,且涉及金额较大。经过各地消费者协会的调解,纠纷全部得以解决。

  汽车存质量问题。消费者金先生在呼和浩特市利丰汽车行有限公司以2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别克家用汽车,到2014年8月行驶了5.2万公里时发现有烧机油现象,到4S店检查,说需要更换涡轮增压器,金先生交了2.2万元修理费后经营者给予更换,又行驶10多天后,仍有烧机油现象,再次到4S店拆开机器检查,4S店认为是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坏,系人为因素,更换发动机的6万多元需要消费者承担,金先生认为并未进水,是经销商推卸责任。经分析并咨询有关专家,消协认为金先生购买的汽车存在质量问题,并于2015年1月22日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鉴定,结论是“缸体疲劳造成活塞裂损,系质量缺陷所致”。消费者、经营者、生产厂家对鉴定结论都认可,最终经销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发动机,并承担鉴定费用。

  购买车辆有瑕疵。消费者项某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右旗天成伟业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长安cs35豪华版(顶配)汽车1台,在行驶4000余公里后,从车内饰及车的倒车影像系统发现与豪华版顶配不符,经过与豪华版车辆对比之后,车主怀疑该车是标配车被厂家改装成豪华版。项某立即到4s店协商解决,4s店拒不承认该车进行过改装,于是项某多次找到销售商,想要讨个说法,然而他并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销售商还以给车主办理贷款等各种借口迟迟不给车主办理该车一系列相关手续。经消协调解,双方达成退车协议,经销商返还消费者项某购车款以及所购轮胎、车膜、保险等费用共计102411元整(全车款95900元,赔偿款6511元)。

  农机配件引纠纷。消费者张某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昊天农机公司购买一台黄海金马牌304型的小型农用拖拉机,价值人民币3.6万元,使用一次后发现发动机出现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张某多次找经营者协商未果。后经消协工作人员对买卖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商家同意给消费者更换相同型号的拖拉机一台,并将原车(即被投诉的车)的四只轮胎、两个翅膀、水箱、油箱、电瓶调换到新车。

  此外,维权案例还包括因学生辅导成绩没有提高,培训机构退还部分培训费;保健食品变药品,商家为消费者全额退款;新购楼房“涨平”,开发商为消费者退款;西红柿种苗成活率低消费者获赔等共15件。

  (张瑾娴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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