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启动“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周系列活动
- 发布时间:2016-03-14 14:3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3月14日电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保监会近日召开2016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启动“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周系列活动。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指出,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把握新形势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努力提高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梁涛强调,要全面推进保险消费者保护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是坚持创新理念,强化过程性保护,推进服务标准化,发挥市场约束作用,充分汇聚各方力量,提高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瞻性和有效性。
二是坚持协调理念,补齐公司主体责任、制度落实、消费者教育等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短板。
三是坚持绿色理念,加强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发挥信用软约束作用。
四是坚持开放理念,努力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推进保险消费者保护透明度监管。
五是坚持共享理念,通过改进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出强有力的消费者保护举措、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险教育,助力普惠保险发展,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
梁涛要求,今年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要着力在以下方面发力使劲:一要抓住关键,从思想认识、经营管控、产品开发、人员培训、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落实保险公司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二要突出重点,通过改进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推进人身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健全销售行为规范制度、持续开展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亮剑行动”等措施,坚持不懈治理理赔难和销售误导;三要下沉心力,在完善投诉处理制度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责任、加强投诉工作考评、加大责任追究和溯源整改,多措并举地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四要夯实基础,推进服务评价、加强制度建设、深化纠纷调处、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有效性,形成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