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后遗症频出 30家上市公司股民索赔进行中
- 发布时间:2016-03-14 07:57: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聚焦·中小投资者维权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在过去的一年,相关监管部门对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作为新闻媒体,我们也积极为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鼓与呼,以尽绵薄之力。希望未来,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
■本报记者 桂小笋
上市公司此前虚增利润、财务造假等问题随着证监会的处罚下发,引发了新的“虚假陈述并发症”。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股东网信息统计得知,目前,有30家A股公司因此前的虚假陈述正在陷入投资者诉讼索赔的过程中,其中,有不少公司的投资者一审已经胜诉,投资者获得赔偿,但目前案件仍未完结,有后续投资者仍在提起新的诉讼索赔。
追溯时间较长
从已披露的信息中可知,这些被投资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上市公司,所发生的案件时间都较长,而这也为征集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增加了难度,“由于上市公司违规的时间跨度较长,有的投资者甚至都不记得自己买过这家公司的股票”。有证券律师在和《证券日报》记者交流时表示。
不过,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东窗事发之后,依旧有不少投资者循声找来,要求赔偿。
例如,华鑫股份2013年9月2日收到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仪电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仪电集团通过直接持股以及通过上海兴正投资发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兴正投资”)持股上海敏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特投资”)、上海华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铭投资”),对敏特投资、华铭投资具有股权控制关系。此外,仪电集团对敏特投资、华铭投资的人事、财务、投资决策均有控制权。 2008年5月份,仪电集团与仪电集团本部工会签订《委托持股协议》,仪电集团本部工会以代持有的方式持有仪电集团对兴正投资100%股权。 2008年6月2日,仪电集团与敏特投资、华铭投资合计持有“上海金陵”股权比例7.59%(其中仪电集团直接持股0.43%),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仪电集团应当予以披露。2008年6月3日,上海市国资委将所持“上海金陵”股权转至仪电集团名下后,仪电集团与敏特投资、华铭投资合计持有“上海金陵”股权比例为24.95%(其中,仪电集团直接持股17.71%),仪电集团仍未对合计持股情况进行披露。2010年5月10日,敏特投资将所持“上海金陵”股票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仪电集团。
鉴于这些事实,证监会对仪电集团进行了处罚。随后,投资者开始进行诉讼索赔,从股东网显示的情况可知,目前此案维权仍在进行中。
华鑫股份并不是个案,神开股份因2010年、2011年、2012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而被处罚,此后,首批投资者的维权案件已经2015年4月份开庭审理完成,当年8月份,一审已胜诉,投资者获赔,目前,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依旧可以诉讼要求赔偿。
年内被处罚公司新增71家
从这些上市公司违规的情况来看,虚增利润、隐瞒关联关系等重大财务问题时有发生。不过,随着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执法力度,越来越多存在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被“揪”了出来。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两市有71家公司被各级监管部门处罚(按公告发布时间顺序)。不过,这些公司中,只有5家公司被处以罚款,且金额最高者也仅为62万元,大多数公司,只是被通报批评、警告、行政处罚等。
当然,在这些公司中,不乏两市著名的“妖股”。例如,今年3月份,山水文化公告称,公司股东钟安升在2016年2月1日至2月3日、2月17日等4个交易日中通过个人证券账户持续购买山水文化股票,截至2月17日收盘,累计持有山水文化股票占公司发行股份的5.45%。钟安升在个人持股比例达到5%后,未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未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也未停止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同时,钟安升在2016年2月17日持有山水文化股份5%后,又于当日卖出山水文化股票,上述买入和卖出股票行为因间隔未超过6个月构成短线交易。公司股东钟安升、连妙琳、连妙纯、侯武宏、郑俊杰于2016年3月4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
有证券律师介绍,上市公司的被立案调查,如果经监管部门查证构成虚假陈述,则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