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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军工科研院所技术成果转化渠道

  • 发布时间:2016-03-09 16:27:23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科技日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陈瑜)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长万钢委员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主管部门要结合军工保密管理、军工技术、国防专利等特殊情况,加强政策研究,特别是在有效公开军工技术信息、明确国防专利产权归属上出台具体办法,打通军工科研院所技术成果转化渠道,促进军民融合

  万钢说,在军民融合发展方面,目前国家出台的政策主要集中在“民参军”领域,但对如何将主要从事军工科研生产的军工企业,特别是军工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转化为民用产品和社会生产力,缺少相关政策指导。

  他以处置权举例说,军工科研院所自主投资权限还不明确。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军工科研院所资产由财政部管辖,生产业务由国防科工局主管,日常具体业务则由国资委下属的中央企业管理。在投资权限上,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国资委以及中央企业目前还没有统一规定。对外投资权限的不明确,使得军工科研院所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入股难以落地。

  此外军工科研院所从事的工作有其特殊性。严格的保密制度限制了技术成果转化,国防专利也存在不能对外公开、不愿对外公开、归属权限不明确等问题。

  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军工科研院所对外投资统一的管理办法,明确投资审批权限。各级管理机关要简政放权。鼓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必须发挥创新主体科技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作用,应在国家总体原则指导下鼓励军工科研院所不等不靠,先行先试,主动谋划,积极探索,用机制创新促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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