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制定道地药材认定管理办法为药材发展保驾护航
- 发布时间:2016-03-01 20:1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央广网兰州3月1日消息(记者孟永辉 王妍)当归、党参、黄芪,在中国,这些耳熟能详的常用中药材有一半以上产自甘肃境内。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促进道地药材种植、生产、加工等领域的规范化管理,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等多个部门组织制定了《甘肃省道地药材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为省内药材的发展保驾护航。
因为气候条件非常适合中药材的种植和储存,甘肃素有“千年药乡”、“天然药库”之美誉, 2015年,甘肃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8万亩,产量99万吨,均居全国第一。据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甘培尚介绍,实行认定办法是为了能够保护道地药材的发展,打造出甘肃中药材的拳头产品和知名品牌。因此申报甘肃省道地药材也有很高的标准,至少要符合四个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是药材产区为中药材种植适宜区,生态环境良好,申请单位注重对资源、环境的保护;二是种植相对集中,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和种植历史,特色鲜明,质量优异;三是生产企业或基地以发展中药材种植为主体,在种植和加工方面有较强实力,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四是具有较好的技术条件,有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作为技术支撑。
为确保道地药材质量稳定,认定标识有效期为三年,到期还需继续使用的,要办理延续认定手续。如果标识期内出现以下六种问题,将由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撤销道地药材生产企业或基地的甘肃省道地药材称号,收回证书与标牌,向社会公示,并责令其取消已设立的保护性标志。
一是被查实认定过程弄虚作假的;二是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累计三次抽检不合格的;三是环境经检测已不符合道地药材标准的;四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等其它行为,未按照相关监督机构监督意见进行有效整改,致使同一违法行为多次发生的;五是拒绝抽样检测的;六是未按规定进行复审或者办理继续使用手续的。
据了解, 岷县中信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甘肃九州天润中药产业有限公司、岷县顺兴和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岷县瑰奇中药材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甘肃中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确定为首批甘肃省道地药材(当归)生产企业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