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里有股份干得才踏实
- 发布时间:2016-02-19 08:29:35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郭少雅
春节刚过,四川省崇州市青桥村农民罗万才就从他所参与的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领到了2800元钱——这是他以自家的四亩土地加入合作社所得的股份分红。
相比于崇州目前每年1000元的土地流转费用,罗万才在土地上的收益并不算多,可他觉得将土地入了股,才算是真正加入了“合作”社,在自己的合作社里“有股份”的感觉,“挺好。”
今年45岁的任建中是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当家人”,2011年,他以“职业经理人”,而不是“出资老板”的身份,牵头组建起了崇州市第一家土地股份制合作社。没有提前预付的土地租金,没有高额的流转成本,甚至连年底的分红,在很多年份都比不上当地土地流转的租金费用,可当年就有367户农户加入了合作社,合作社土地经营面积达780多亩。
农民为啥买任建中的账?一是源于在土地流转中,有一些不确定性因素让农民“吃了亏”。崇州市农发局局党组成员刘波告诉记者,近几年,有些企业和个人到崇州来流转土地,给出的土地流转费在千元以上,但由于市场行情不稳,出现了承包方退租,甚至老板“跑路”的情况。农民们的土地流转费没了着落,而土地因为转给他人进行苗木、草坪的培育,结构发生了转变,粮食也种不成了。“土地流转的时间一般较长,农民丧失了话语权,心里多少会有些顾忌。”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合作社看得见摸得着的分红方式。青桥合作社采取除本按比例的分红方式,在扣除生产成本之后,合作社的年收益按照1∶2∶7的比例分配,10%用作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公积金,20%作为职业经理人的佣金,70%用作社员分红。合作社发展好,农民自然有赚头,合作社效益低了,大家也都有积极性一起想办法。最重要的是,田里种什么,怎么种,并不是任建中一人说了算,合作社采取“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的新型经营方式,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对耕种有话语权、收益权;职业经理人作为农民聘用的管理者,通过利益联结,与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成为目标一致的共同体。农民们成了真正的“老板”,土地经营的决定权握在自己手里,自然安心不少。
“以前的流转方式下带动的规模化经营是外力推动,而现在我们是以农民为主体形成内生动力,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刘波说,崇州已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25个,入社农户9.46万户,占全市农户的52%,2011年至今还没有出现失败案例。
从2014年开始,除了4亩地的分红外,罗万才每年还多出一笔2000元的分红。这笔分红,缘于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业务上的拓展。
为彻底解决湿稻谷的烘干问题,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补贴,再向合作社内部成员筹资,建立起了属于自己的烘储中心,不但解决了自己的问题,还面向其他合作社提供服务,收取服务费用。出资3万元的罗万才作为股东,可以在年底根据合作社烘储中心的收益情况得到分红。
在成都做了多年贸易的杨光,如今也加入了崇州股份制合作社经理人的大军。2014年,他到崇州五星土地合作社应聘职业经理人,立下军令状——一年达到亩增产100~120斤,最终打动了合作社理事会。当年,通过种子选择、精准施肥、全程机械化的高效管理,杨光和他的团队成功提高了亩产,也从合作社的利润分红中获得了150万元的收益。
目前杨光手上管理的土地达到了5000亩。为了管理好这5000亩土地,他从自己的贸易公司调来了很多伙伴。
如此大张旗鼓,杨光看中的不是种田环节的收益,而是后期的加工销售、品牌运营,“现阶段我们肯定是投入,以后我的预期,是能做到每年1000万元的收益。”
加工企业参与到种植环节的并不鲜见,但相比过去直接流转土地的方式,杨光更倾向于与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
“若直接流转,我们要支付大笔的流转费用,而且还要直接面对几千家农户,现在我以农业职业经理人的身份加入,收益与农户共享,依托合作社与农民沟通更顺畅。”杨光的计划是,尽快建立起加工场地,然后收购受聘合作社的粮食进行加工包装和销售,“稻谷是自己亲自种出来的,加工企业更容易把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