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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内出口工业品被通报量下降12.9%

  • 发布时间:2016-02-17 10:5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杭州2月17日讯 (通讯员鲍银俏 黄红蕾)2015年,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共收到国外或地区工业产品通报案例189例,同比去年下降12.9%。其中欧盟RAPEX通报140例,占全部通报的74.1%,欧盟RASFF通报29例,占15.3%,台湾地区通报19例,占10.2%,香港机电署通报1例,占0.5%。从目前的通报情况统计分析,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被通报数量呈下降态势。2015年,涉及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通报案例共计189例,比去年同期217例下降12.9%。

  二是轻纺产品通报量占比上升明显。经调查核实,被通报产品为轻纺产品的有67例,占通报总数的35.4%(去年占比为16.6%)。主要为仿真饰品,共计38例,占轻纺产品的56.7%,其他为弹性行李带(安全带)和鞋靴类产品等。

  三是化学危害被通报案例占比仍呈上升趋势。从通报原因分析,因化学危害被通报的共计108项,占比57.1%,同比2014年(49.8%)、2013年(48.3%)稳步上升,主要是有毒有害物质危害中的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重金属超标;其次为物理危险,共计81项,占比42.9%,主要是机械危害中的小零件或小绳带窒息、外伤,以及电气危害中的电击等。

  四是仿真饰品(包括儿童饰品)通报量增幅较大。2015年浙江局辖区收到41起仿真饰品的通报,同比2014年(20例)、2013年(6例)分别增长90%和533.3%。被通报饰品为项链、手镯、编织手链、耳环耳钉和儿童橡皮筋等。通报原因全部集中于化学风险,即镉、镍、铅重金属元素和邻苯二甲酸盐(酯)超标。其中重金属元素超标通报量占90.2%,邻苯二甲酸盐(酯)超标通报量占9.8%。

  五是皮革制品因六价铬超标通报量成倍增长。2015年浙江局辖区收到12起皮革制品因六价铬超标的通报,同比2014年(5例)增长140%,被通报皮革制品为真皮手套、皮鞋、皮带、皮腕带和皮裙等。经分析,六价铬超标通报量成倍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欧盟加强皮革等制品中六价铬的管控要求,从2015年5月1日起,进入欧盟市场的与皮肤接触类皮革制品或鞋服等消费品皮革部件中的六价铬含量都必须小于3mg/kg,,否则不得上市。

  六是安全(背)带质量问题首次被境外通报。2015年浙江局辖区首次收到2例境外对于安全(背)带静态、动态测试不合格的通报。

  经调查,导致产品被通报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进口商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按照输入国(地区)之标准规定采购安全带产品;二是生产企业对输入国(地区)标准要求不了解,因成本原因,采用强度不足的金属配件而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浙江局辖区2015年出口工业品通报情况,浙江局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一是强化事后监管和处置。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5年浙江局针对通报案例所反映出的企业违法行为实行严肃查处,共立案并查处违法企业7家。

  同时,提升检验监管的针对性。将通报频率较高的敏感商品如插头插座、真皮手套、伸缩梯等列为重点抽查对象之一,加强安全项目的检测力度。

  做好加强风险预警工作。针对2015年境外通报中的风险信息,通过分析研判,浙江局发布了五个相关警示通报,产品诸如橡皮筋、玩具、鞋类、安全带产品等,督促各分支局加大国外相关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除此之外,做好风险信息披露,扩大社会影响力。2015年,浙江局通过局外网、微信公众号、app等多种方式,对外披露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便于外贸企业第一时间掌握质量安全信息动态,扩大检验检疫的社会影响力。如“浙江局提醒出口欧盟皮革类制品需严防 “六价铬”超标,1-4月浙江局仿真饰品通报量急速攀升值得关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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