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海洋环评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时间:2016-02-05 10:32:33 来源:滨海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美丽天津、安全天津”建设,化解安全和稳定风险、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改善、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优化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提升渤化集团核心竞争力,天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
项目处在南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位于南港工业区西港池以南、南港六街以东、南堤路北侧规划路以北、南港九街东侧规划道路以西。项目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念,建设2×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20万吨/年环氧丙烷联产45万吨/年苯乙烯单体(共氧化法)、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80万吨/年PVC、10万吨/年聚醚、3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6万吨/年环氧乙烷、4万吨/年表面活性剂和减水剂、30万吨/年聚乙烯、2×30万吨/年聚丙烯、10万吨/年双氧水、罐区,以及项目配套的综合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等。项目建设周期为42个月,总投资2941440.90万元。
2.建设单位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涛
电话:022-66613317
邮箱:ywan.t@163.com
传真:022-25392414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楠
电话:022-59812345-6302
邮箱:zyhj@vip.163.com
传真:022-59812389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海洋环保法规的要求,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所在区域海洋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电话联系,征求公众意见包括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提出意见。
7.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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