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商联: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 发布时间:2016-02-01 10:31:1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营商环境关乎沈阳民营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质量和整体水平,是沈阳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蓬勃发展的必要条件、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李卓然表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关乎沈阳“十三五”期间发展的质量与效率,在研究和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当下,更应把注意力聚焦在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上。
李卓然指出,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思想解放程度、市场发育程度和政府行政水平的重要体现,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实现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蓬勃发展的先决条件。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许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有力地促进了沈阳市民营经济的发展。
但同时,李卓然也表示,与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与民营企业的期盼相比,沈阳营商环境仍然存在很大差距。
据沈阳市工商联调查研究显示,目前沈阳民营经济发展依然面临政务环境不规范、舆论环境不宽松、法制环境不理想、信用建设不到位、税负水平和市场准入门槛较高等软环境短板,而这些欠缺与不足将制约沈阳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据此,沈阳市工商联建议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彻底改变非市场导向的市场管理模式,建立一套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的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最大程度地减少行政性直接干预。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并积极大力营造亲商、安商的舆论环境,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授权必须为”的法治思想,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的法制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行政强制清单,规范行政强制程序,理顺强制执行体制和城管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部门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约束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切实将行政收费权、处罚权、强制权等权项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此外,沈阳市工商联还建议完善有利于科技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的政府奖励、分配激励、社会保障、项目扶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等方面的政策制度,促进创新人才向民营企业集聚。推进民营科技企业人才开发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前沿实验室、科学家工作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重点研发和转化机构,以项目研发带动人才开发,缓解沈阳民营企业人才供给压力,助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