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谈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2016年约可减负260亿
- 发布时间:2016-01-29 14:0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1月29日电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今日谈及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时表示,据财政部测算,2016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260亿元,这个数字与经济发展、基金征收率等有关,今后可能是动态数,也许比这还要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和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方案》的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为了持续清理和规范涉企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方案》。1月27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了方案。
政府性基金是政府为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征收并且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史耀斌表示,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在水利、电力、铁路、公路、民航、旅游、教育等领域设立了多项基金,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事业发展。但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出现了乱设基金问题,政出多门、重复设置,致使基金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大力治理整顿,近几年又持续不断地开展清理工作,基金项目已大幅削减,由2000年的327项减少到目前的28项。史耀斌表示,总的来看,基金管理的规范性明显提高,但仍存在违规设立、政策效果弱化、透明度不高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清理规范。
史耀斌还表示,清理规范的近期目标为,先取消违规设立以及虽依法合规设立但已明显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基金项目;继续保留政策效应明显、仍对相关领域投资和事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基金项目,并建立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长期目标为,按照“清费立税”原则,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渠道作用,要限制并逐步减少基金项目。
史耀斌指出,清理规范的基本原则:一是对违规设立的基金,一律取消。二是对按规定设立的基金,通过清理、整合、改税等措施,减少项目数量。三是对存在较大收支结余的基金,降低征收标准。四是加大对小微企业减免基金力度,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五是对保留的基金,公布目录清单,推进收支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管理。六是取消、停征有关基金后,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史耀斌指出,这次清理规范具体有以下几项:一是取消地方违规设立的基金,包括引松基金、车用天然气调价收入资金、大工业用户燃气燃油加工费等;二是将3项不能更好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或停征。包括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三是整合7项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的基金。具体包括,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3项基金合并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将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合并为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四是扩大有关基金的免征范围。五是对现阶段保留的基金实行规范化管理。
经过这一次的清理规范,基金项目由28项减少到23项。据静态测算,2016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260亿元。史耀斌也表示,这个负担的变化与经济发展、基金征收率等有关,今后可能是动态数,也许比这还要大。
最后,史耀斌表示,财政部门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关于清理基金,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清理基金规范工作的组织实施,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制作操作性文件,确保清理规范基金的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