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老刘的打新疑惑
- 发布时间:2016-01-29 04:38:43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家住沈阳市和平区的股民刘金阳最近忙着申购新股,但却有些摸不着头脑。“以前也打过新股,但听说今年规则有些改变,还真得熟悉一阵儿。”刘金阳对记者说。
与刘金阳类似,不少股民对今年新实行的新股申购的规则都不太熟悉。那么,与此前相比,今年的新股申购规则有哪些变化和不同?哪些方面需要投资者注意?
由于新股存在的“赚钱效应”,随着高澜股份、苏州设计等7只今年首批新股从1月22日起逐渐亮相,新股申购再次成为近期股民们关注的焦点。根据高澜股份1月25日公布的中签率,即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3%,超额认购倍数为4334.62倍。
业内专家表示,虽然新规实行后,中签率比此前要低一些,但对于投资者来说确是“零成本”,又“货到付款”,打新对市场几乎不会造成影响,有能力的股民都可以参与。
在专家和一些老股民看来,新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变化:
首先,最大的变化在于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应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明确了投资者应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缴纳申购款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
“打新者在中签后才缴纳资金,这将避免出现新股申购期间天量资金被冻结的局面。有此规定后,巨额资金用于打新的场面不复存在,也就不会对市场资金面产生过多影响。”财富证券投顾中心负责人李朝宇说。
其次,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小盘股全部网上发行。深交所明确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直接定价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小盘股本身发行数量就少,如果再允许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散户股民的中签率就更微乎其微了。新规的这项规定,对于普通散户投资者是利好。”北京股民王宝旭说。
另外,新规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这个规定该如何理解呢?
“‘连续12个月’是指任意连续的12个月,滚动计算;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只数计算。”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假设由于投资者A在2014年11月19日日终资金账户无足额资金,其当日应缴款的3只新股认购资金均不足,其结算参与人在2014年11月20日为其申报3次放弃认购。该投资者从次日(2014年11月21日)起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180个自然日至2015年5月19日。直至2015年5月20日起,该投资者方可正常进行新股申购。
“在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11月19日期间,一旦该投资者再次发生放弃认购现象,如2015年8月12日其结算参与人为其申报了一次放弃认购,则由于其在连续12个月内有4次放弃认购,从2015年8月13日起该投资者将再次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180个自然日。”上述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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