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红线”警示风险
- 发布时间:2016-01-29 04:38:42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你在上半年的阳光里四季如春,我在下半年的寒夜里大雪纷飞。”这句话用来形容公募基金2015年年报再合适不过。受到多方因素影响,2015年下半年公募基金业绩急转直下,不少公募基金来不及调仓,由此触发“双十红线”,背后风险凸显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有关规定,一只公募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公募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合计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份不能超过该公司股份的10%,这也是业内常说的“双十规定”。
2015年公募基金四季报显示,数百只普通股票型基金中,有4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市值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0%,分别是富国文体健康股票、招商医药健康产业股票、工银创新动力股票和嘉实新兴产业股票,这4只基金分别重仓新联电子、南京新百、皇氏集团和华东医药,占净值比分别为10.90%、10.74%、10.22%和10.03%。
保本基金有2只违规,分别是国泰金鹿保本、诺安保本混合,占净值比分别为17.09%和10.14%。股债平衡性基金中,有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基金,占净值比10.95%。混合债券型基金(二级)有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A等2只基金违规,占净值比分别为17.60%和15.19%。
相比较来说,偏股混型基金则成为违规的重灾区。纳入统计的数千只偏股混合型基金中,有41只违规超配重仓股,其中安信新发优选混合持有国光股份64.40万股,占净值比高达25.99%,华富策略精选混合持有宝硕股份22万股,占净值比超过17%。
此外,同一公募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抱团”持有同只股票的也不乏其人,尽管没有触及第二根红线规定的10%,但个中风险不容小觑。
金牛理财网研究员何法杰认为,多数公募基金违规超限持股的有两方面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重仓股处于停牌或者限售期而无法减仓,加上去年三季度末的阶段性抢筹,让基金经理没有足够的时间控制仓位,这样必须等待股票上市正常流通后,方能抛出。而《办法》中也对类似这样的市场因素给予了宽限。比如《办法》第35条同时规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原因,允许基金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二是部分公募基金在2015年四季度末急于进行阶段性抢筹,导致回撤不急,主动违规。凯石金融产品研究中心统计显示,2015年三季度末的基金整体仓位较低,到了2015年四季度末,基金仓位先加后减,四季度末仓位依然略高于三季度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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