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391宗矿业权有损害国有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等问题
- 发布时间:2016-01-28 20:00:3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记者董峻)审计署28日发布了关于1724宗矿业权的审计结果。审计发现,有391宗矿业权在审批、出(转)让和开发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损害国有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等问题。
2015年,审计署对辽宁、山东、四川、甘肃、青海和新疆的煤炭、有色金属等矿业权及矿产资源相关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6省区29970宗有效探矿权、采矿权中的1724宗,以及这些地区2013年至2014年矿业权价款和使用费等矿产资源资金收支情况。
这次审计查出88宗矿业权审批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审批出让问题,92宗违规转让或收购矿业权、造成国有权益损失或相关企业个人获取不正当利益问题,104宗违规利用勘查资料获取或开发矿业权、造成国有权益损失或相关企业个人获取不正当利益问题,以及107宗资源资产保护责任不落实、存在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负责人表示,审计署2013至2015年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这项审计,重点关注矿产资源基本情况、矿业权管理情况,以及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资金的收入征管情况和使用情况。
据这位负责人分析,从累计审计20个省区的情况看,这些省区的问题有共同特点:主要集中在2004年至2010年,这和这一时期矿产品及矿业权市场持续上行有关;问题主要集中在矿业权审批出让、转让收购环节;主要原因集中在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不完善、矿业权退出机制未建立、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相关权益维护不力等制度方面。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审计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经或正在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审计署将继续跟踪整改情况,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待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后再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