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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行政审判从“地方经验”走向“全国示范”

  • 发布时间:2016-01-26 08:29:39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2月南通港闸区法院集中裁定驳回原告陆红霞父女的起诉,率先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中的滥诉行为进行规制。此举,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并且2015年第11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了这一案例。

  201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5年度十大经济行政典型案例”,江苏有两篇案例入选,是入选案例最多省份。最高人民法院12月底启动“2015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诉讼”评选活动,江苏有两篇行政案例成功参选,占全部参选行政案件的三分之二。

  一个个典型案例,都是一个个标杆,见证了2015年江苏行政审判工作踏实走出的每一步。

  去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部门,抓住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的有利时机,顶住案件数大幅上升的巨大压力,严格落实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深入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搭建法治江苏建设的互动平台,让行政审判的“江苏经验”再次走向全国。

  立案登记

  行政案件告别“有案不收”

  说起打行政官司最难的,很多当事人都说是“立案难”。 长期以来,“行政审判有案不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而去年5月1日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将立案审查改为立案登记,对于行政案件的立案可谓影响巨大。

  2015年5月4日是新的立案登记制度实行的第一天。上午9点,淮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开门,来自淮安某区的高某等人就走了进来,他们是代表数十人前来起诉区政府的,要求依法撤销行政决定。经核对材料后,淮安中院立案庭法官当即为他们办理了立案手续,经电脑随机分案,标有承办法官名字及办公电话、案件查询密码等信息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也递到了高某手中,整个过程仅仅用了不到一个小时。老高直言“没想到”,他之前听说这类案件的立案会很难,没想到不但不难还那么快。

  “近年来,从省高院到区县法院,都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的问题,取得很好效果。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行政案件‘不立不裁’现象可以从根本上得到杜绝。”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史笔说。

  2014年5月19日,省高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解决行政案件“不立不裁”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和工作方案。省高院领导也专门到不立不裁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进行现场办公,要求以“依法受理、依法裁判”为原则,做到疏导一批、判决一批、化解一批,彻底清理、不留死角。省高院行政庭还对全省行政案件“不立不裁”现象进行了集中清理,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

  为了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关于登记立案制的规定,充分保护行政案件当事人的诉权,省高院行政庭一方面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扩大行政案件登记立案制在全社会的影响;另一方面加强与立案部门的沟通合作,组成督查组赴徐州、宿迁地区对中基层法院登记立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通过一系列畅通立案受理渠道的措施,各类行政案件增长明显。据统计,2015年全年新收一审案件15070件,同比增长60.23%,超过2013年的两倍;审结13292件,同比增长56.73%。

  集中管辖

  老百姓敢告法官更敢判

  长期以来,行政诉讼主要模式是当地法院审理当地政府的案件,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模式,可能会影响判决的客观公正,进而影响到司法公信力。而行政案件的集中管辖,不但统一了司法尺度,还节约了司法资源,治愈了行政审判“地方保护主义”的顽疾。

  南通是我省最早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地区,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他们就开始了该项工作的试点。南通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任智峰介绍,他们的具体做法是“你审我的,我审他的,他审你的”, 将南通市8个基层法院划分为3个司法管辖区,确定港闸区、海门市和如东县3个法院分别集中管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行政案件。2014年宿迁也开始了这项工作的探索,他们将全市范围内应由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到宿城区法院管辖,原由宿城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沈姓五兄妹状告启东市政府房屋产权登记行政纠纷案,就由海门法院在启东巡回审理,启东市市长黄卫锋出庭应诉并积极答辩,启东市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等300多人参加旁听。

  “集中管辖不但有利于法院依法办案、统一裁判标准,更可以减少和杜绝行政诉讼可能受到的各种影响。” 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海门法院院长潘建深有感触。以前,由于行政案件的被告是行政机关乃至当地政府,有的当事人认为地方政府与法院在一个“战壕”里,对行政争议不愿告、不敢告。行政案件的承办法官和一些被告的官员“低头不见抬头见”,碍于情面“缩手缩脚”办案压力很大。如今,集中管辖消除了当事人和法官的这些顾虑,当事人敢于起诉,法官更敢于判决。

  省高院行政庭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去年全省法院协调撤诉率从2011年的67.41%下降到25.56%;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从2012年的2.49%上升到7.15%。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的信心进一步增强。

  “民告官”案实现异地审判的经验,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在全国推介。开展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区与行政管理区域“两区分离”集中管辖改革,作为年度“江苏十大法治事件”被载入江苏法治发展史册。2015年,我省法院进一步推进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将苏州、无锡、泰州等地纳入试点范围。此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今年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将实行跨区域专门管辖一审行政案件。

  良性互动

  判决有温度执法有尺度

  “快来看啊,区长上了新闻联播了!”去年12月10日,盐城市亭湖区的老百姓发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亭湖区区长张宏春出庭应诉一起行政案件进行了报道。

  这是一起请求撤销市场监督局颁发的工商行政许可的案件。应诉出庭的亭湖区区长张宏春对参加旁听的区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22个部门的“一把手”说:“到场的各部门必须结合今天的案件,认真讨论,保障今后的每一个行政行为都要做到合理合法,真诚面对百姓的监督。”

  同样的场景也出现在几个月前启东市市长黄卫锋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中。庭后该市领导也要求旁听庭审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听庭为契机,举一反三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这一系列举措已不再局限于案件本身,而在于通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推动行政机关不断增强法制理念,更好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过去一些部门确实对行政诉讼不重视,败诉后也不反思,现在通过联席会议、法官授课、组织旁听、司法建议等一系列良性互动,可以说行政机关的法制意识有了很大的进步。”省高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

  2015年3月,省法院专门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江苏法院行政审判年度报告》,报告了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分析了全省法院行政案件总体特点及行政机关败诉的具体原因,重点就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提出相关建议。

  2015年4月,省政府和省高院在镇江联合组织召开2015年度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省高院院长许前飞对如何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法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省领导对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主动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及切实推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作出工作部署。

  陈坚

  2015江苏法院工作巡礼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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