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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纠纷解决 小额速调机制在京试点推出

  • 发布时间:2016-01-07 12:32:07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与81家证券公司北京地区的327家营业部共同签署了关于促进北京地区证券纠纷解决的工作备忘录,在北京地区试点推出证券纠纷解决小额速调机制,进一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服务中心董事长芮跃华表示,中心将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机制,为今后该项机制在更大范围的推广奠定基础。

  所谓小额速调机制,即针对简易小额纠纷,调解机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惯例等做出调解结果,如果投资者接受该调解结果,争议双方均须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如果投资者不同意调解结果,则调解结果对争议双方均无约束力,投资者可寻求其他救助途径。

  本次在北京地区试点推出的小额速调机制中明确,由与投资者服务中心签署备忘录的证券经营机构做出明确承诺,在金额5000元以下的纠纷调解中自愿接受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调解结果并自觉履行。

  芮跃华介绍,小额速调机制是投资者服务中心借鉴德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经验,在市场机构自律、自愿基础上,探索开展的有利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创新机制和举措,对于突出专业调解的作用,提高投资者维权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多元化证券期货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这样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必要性。北京证监局局长王建平表示,2015年北京证监局办理举报投诉事项同比增长200%,说明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业务日益创新,投资者与机构间的各类投诉和纠纷也在不断增加。

  在王建平看来,投资者服务中心在北京辖区的运作模式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为解决证券期货市场纠纷提供了统一的官方平台,在司法判决和仲裁裁决之外,为投资者从速获得民事赔偿、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全新的解决途径;二是有利于减少纠纷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缩短了纠纷解决的周期,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三是形成了对监管部门行政救济的有益补充,减轻了监管部门投诉处理的压力;四是有利于促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切实履行社会职责。

  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证监会直接管理的一家证券金融类机构,是证监会“一体两翼”投资者保护机制的重要一翼,主要职责是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教育、法律、信息、技术等服务,受中小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和解服务。

  据了解,去年以来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调解工作初见成效。截至去年11月份,投资者服务中心通过接受纠纷当事人申请、证监会系统转办和法院委托等方式,初步登记全国范围内纠纷案件共1470件,争议金额1.25亿元。其中,正式受理200件,调解完结182件,调解成功175件,调解成功率达96%,调解成功的案件投资者获得赔偿金额达1709万元。据《上海证券报》、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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