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69支出境人体血样
- 发布时间:2016-01-06 22:18:09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1月4日,深圳罗湖海关查获一宗违规携带人体血液样品出境案件,共查获人体血液样品69支。这是该关2016年查获的首宗此类案件。
案发当天中午,深圳罗湖口岸港澳出境现场,一名老妇背着两个挎包脚步匆匆,被海关关员拦下过行李X光机。过机图像显示其中一个挎包有一些条管状物品,关员示意其开包接受检查。经检查,包内有几十管血液样品,这些血液装在一般医疗抽血管内,管上贴着标签,注明血液所属人的姓名以及联系电话;每两三管用透明封口袋包装,袋上标注姓名表明属于同一个人,共有二十几袋,69支血液样品。而对于这些血液样品的来源及用途,当事人则是闭口不言。目前,上述物品已移交检验检疫部门处理。
罗湖海关2015年共查获26宗血液和血液制品案件,其中15宗为出境渠道查获。查获的血液及血液制品逾2000支。
近年来,罗湖海关查获的血液案件中有不少是孕妇血。由于境内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一些中介机构做起了“另类生意”,在境内采集孕妇血液样本后,携带或邮寄至香港进行胎儿性别等基因检测。
未经检验检疫的血液及其制品,可能携带病原体或病毒,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生物医学发展构成威胁;同时,血液中含有人类重要的遗传信息,一些境外机构利用血液或血液制品研究中国特殊的基因品种,走私血液也可能意味着“走私基因”,因此,我国严格限制血液以及血液制品进出境。
罗湖海关指出,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快递人体血液和血液制品进出境,海关严格凭卫生部的批件或证书办理验放手续;旅客不能提供批准文件或证书的,海关将对有关人体血液及其制品予以扣留,并及时移交口岸卫生检疫机关进行处理。(王华兵黄绮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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