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供销系统:把为农服务当作首要标准
- 发布时间:2016-01-05 09:49:00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出台。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诸纪录说,《意见》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总社党组为此提出一系列行动意见和决定,把学习宣传成果落到行动实处。
《意见》明确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提出“一个核心”和“三个适应”,重申了“三个力量”。即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加快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江苏供销系统为此明确定“农位”:“为农、务农、姓农”,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穿“农袍”:全系统要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到2020年,把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紧密、为农服务功能完备、市场化运行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壮“农体”:基层社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按照合作制要求,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不断强化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逐步实现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农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方向已定,道路已明,行动更快。各级供销合作社在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等重点方面抓紧出思路、出举措,求突破、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