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险缘何推广难
- 发布时间:2016-01-03 02:30:00 来源:科技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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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华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有4年时间了。作为一家台资企业,竞华电子是深圳首批投保环责险企业。尽管近年电子行业利润一降再降,污水处理设施一直运行良好,但企业环保负责人张总依然认为,投保环责险不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而且是“花最少钱获得最好效益的方式”。
在我国,像张总这样积极而坚决投保环责险企业并不普遍。特别在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以来,部分试点省份出现了投保企业数量、金额不升反降的困境。
据环保部公布的数据,2015年全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包括17个省份的近4000家企业,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行业。而2014年12月4日,环保部公布的年度投保企业名单覆盖了22个省份近5000家企业。
前不久在深圳召开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深化和创新研讨会上,江西省环保厅法规处处长林文说,江西自2013年年底开始,选取了61家企业参加试点,除7家停产,31家投保了环责险,保费512万元,保额3.76亿元。“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企业续保,可以说这项工作基本停滞”。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林翰章说,2015年10月,深圳有300多家企业投保了环责险,保费900多万元、保额将近5个亿。“这离环保部对我们试点城市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林文认为,企业不愿续保的主要原因是“强制试点无法可依”。
环保部政策研究中心政策室主任沈晓悦对林文的说法表示赞同。她说,新《环保法》明确“鼓励”投保环责险。不过,由于是“鼓励”而非强制实施,2015年投保企业数量有了一定萎缩。
2007年,我国开始在部分地区开展环责险试点。2013年,中国保监会、环保部联合发文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同年,环保部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涉重金属企业”等高危行业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企业是否投保,直接关系到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等。
沈晓悦说,《指导意见》作为部门文件,影响是有限的。另外,环保部门也心存疑虑。一般行业的环境事故发生率仅5%,但“涉重金属企业”等高危行业的环境事故发生率可能高达20%以上,如果在这些行业都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保险公司能否接得住盘”?
林文说,从试点情况看,投保企业对环责险承保方案、理赔手续、理赔率等并不满意。目前很多产品对污染间接、生态的损失都不予承保,客户体验差,也降低了企业投保意愿。
当前,环保部正在起草新《关于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环保部政研中心副研究员李萱说,《意见》主要包括:引导开展风险评估、创新产品与服务、规范中介市场。完善保险事故损害鉴定与赔偿机制;提高理赔服务与管理水平,保险公司提供增值服务,加强风险管理;联合司法部门建立合同纠纷解决的快速通道,能快速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等。
环保部称,希望以此推动环责险工作不断深化,为防范环境风险、及时救济污染受害者发挥更大作用。
(科技日报北京1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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