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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适应经济发展的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模式

  • 发布时间:2015-12-29 09:50:06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我国政府引导产业基金在推动股权投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引领示范作用。自上世纪80年代国家首次探索财政全额出资设立风险投资机构至今,各级政府设立的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在支持产业和企业发展、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中央财政目前已设立9只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带动社会资本50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将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作为支持产业发展和财税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对于推动区域产业发展和改善融资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在各地得到积极的推广实施,地方政府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的基金运作模式。截至2015年7月底,各级财政注资设立的683只政府引导基金覆盖全国34个省市,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各个阶段,除扶持个别产业发展外,在实体经济方面的作用也日益体现。北京、江苏、福建、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继续保持着传统优势,中西部地区发展也较为迅速,部分地区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的发展经验已经可以作为示范推广。财政部也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框架内,继续鼓励和指导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改革经验。

  总体上讲,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已形成基本制度框架,在运营管理上初见成效。一是基金设立规范。在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管理上,各地都是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力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基金组织形式规范。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及契约制等形式设立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科学划分基金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是基金运营管理规范。各地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的科学决策机制,强化基金募集、投资、投后管理、退出等流程控制,切实防范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四是资金投向聚焦主导产业、弥补薄弱环节。各地在资金投向方面都依据经济发展情况做了不同的侧重。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普遍能够覆盖工业、科技、现代服务业等各个领域,资金重点投向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

  市场化运作整合各类资源带动经济发展。山东省从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工业、服务业、农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专项资金中,每年拿出30%左右注资设立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重庆市通过归集整合相关部门主管的产业资金,5年形成1000亿元规模以上的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并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同国内外优秀的私募基金管理团队合作,发起设立192亿元规模的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北京市公共财政出资设立的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吸引社会投资超过330亿元,涵盖科技、文化、农业、旅游、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并在各个区县设立了引导基金,支持全市经济发展。

  “1+N”运营模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绝大多数省份采取了“1+N”模式,即母子基金形式,发挥乘数效应吸引更多社会资本,确保基金投向更好地体现政策要求,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确保基金运作有效。在该模式的探索上,江苏省和福建省走在全国前列,江苏省各类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185个,公共财政累计投入269.5亿元,吸引社会资本超过930亿元。将省政府投资基金作为省级政府综合性投资母基金,凡是省级财政出资新设的各类产业基金,均通过省政府投资基金出资并承担出资人职责。福建省政府引导型产业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模式,母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其中财政资金50亿元,其他资金从社会募集。同时,根据各设区市产业发展实际及转型升级需要,母基金按不超过50%的出资比例与各设区市合作设立市级产业投资基金,通过母基金、子基金、投资项目三级放大的方式,撬动社会资金近1000亿元。

  (作者系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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