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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你就该起诉“培训大师”

  • 发布时间:2015-12-29 02:10:35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第三只眼

  如果该培训机构通过虚假宣传、故意误导来招募学员,或者存在冒用名牌大学导师身份进行招生授课的情形,那么相关行为就很可能涉嫌违法并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据昨日新京报报道,在清华大学华业大厦有一个用手机号码预测命运、通过“起盘”算卦化解灾祸的易经培训班。培训班老师林弋茹自称拥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导师”、“顾问”身份,授课教师的简介中也注明林弋茹是北京大学总裁班国学导师。然而,北京大学回应称该校并没有叫林弋茹的导师,清华大学也表示林弋茹非清华大学工作人员。

  手机号码是否能够预测运势?用《易经》这部国学经典来起盘算命是否科学?开办易经培训班讲授这些内容是否合理?如此的问题,相信大多数人都能做出明智的判断。然而尽管如此,现代社会基于尊重信仰自由,一般并不会将上述问题归入法律范畴进行调整。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此类行为永远都与法律无关。如果该培训机构通过虚假宣传、故意误导来招募学员,或者存在冒用名牌大学导师身份进行招生授课的情形,那么相关行为就很可能涉嫌违法并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从法律上看,该培训机构与受训学员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进行受偿。经营者对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工商等政府部门还可以给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也即,如果培训机构存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的情形,学员除可以走民事途径索赔外,还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投诉,请求政府部门介入处理。

  目前还不清楚相关高校在此类培训中扮演何种角色。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培训教室并非直接从清华大学租赁,而是从其他人手中转租而来,清华大学事先对此很可能并不知情。培训机构使用的类似“‘国学经典之旅’由清华启航”之类的广告,很可能是单方面的误导性宣传;而冒用清华等名校“导师”的身份进行招生授课,则已经侵犯了这些高校的名称权。

  鉴于此类事件对高校名誉造成的损害以及此类山寨培训机构、山寨培训导师的蔓延态势,相关高校及社会机构不应再坐视纵容,而应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果断维权。在此意义上,清华大学关于“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的表态是值得鼓励和肯定的。我们也希望清华为此付诸行动。

  □邓学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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