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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跑路消费者维权难

  • 发布时间:2015-07-30 16:30:50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张敏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北京“艺术才谜”儿童早教中心新奥购物中心店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停业。据初步统计,涉及家长126人,学费损失逾200万元。

  家住北京北城的王女士是受害者之一,她花费近两万元在这家早教机构为女儿报了一项训练数学思维的课程。该课程设置了216个课时,事发前才上了25个课时。“孩子还很喜欢这里的课程,没想到它就这么毫无征兆地关门了。”王女士说。

  据媒体报道,去年“艺术才谜”北京万柳中心店就发生过临时停课、家长索赔无门之事,目前维权的家长们虽然赢得了官司,但仍未拿到赔偿,正在申请强制执行。如今,“艺术才谜”在北京的5家门店都已停课。

  近年来,随着民办教育培训市场持续升温,一些机构为了招揽学员,不惜进行虚假宣传。由培训机构单方停业所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频发,而且涉案金额往往都很巨大。

  业内人士指出,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教育培训机构预收费不能超过多少金额。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某个行业预收费不能超过多少钱,只要是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收50万~60万元都是可以的。

  对于预收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年1月5日出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违反该规定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五十六条进行处罚。

  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明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早教机构倒闭引发的合同纠纷,家长可以根据收据上的盖章在工商网在线查询该机构是否已经注销,如果已经注销可以将其股东作为被告起诉,如果没有注销就将公司作为被告。起诉时家长应持手上的发票、交款凭据或合同在教育培训机构的营业地或注册地进行起诉,要求被告返还交付的费用并承担损失的赔偿。教育培训机构是否是正规的营业机构以及家长是否留有相应的证据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因此,张明提醒,家长在选择早教机构的时候,要首先注意它是否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不要选择没有执照或没有注册的机构,而且要妥善保留收费凭证或合同作为证据。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嘉鹏表示:“在我国由于个人信用体系和企业信用体系都不完善,发生问题的后果就更加严重,消费者的权益更不容易受到保护,这是客观的事实,监管部门在过去也做过不少努力,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戴嘉鹏还指出,消费者遇到商家跑路失踪的情况,维权确实比较困难。经营者玩消失,工商部门等无法找到当事人,公安部门往往需要达到涉嫌犯罪的标准才能立案调查,而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又费时费力、得不偿失。“事实上,某些无良经营者也正是利用了这些问题坑害消费者的。消费者一定要联合起来,用集体的力量与无良经营者做斗争。这样可以明确消费者的整体损失,让执法部门提高重视程度,让跑路的经营者无处可逃,受到行政甚至刑事的处罚。同时也可以利用集体的力量,聘请律师,集体维权诉讼,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满意的结果。”

  另外,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沈哲彦提醒,家长挑选培训机构时需慎重。当前我国幼儿培训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培训机构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情况也较为严重,不断有负面新闻曝出。家长在挑选培训机构过程中需要注意两点。其一,了解培训机构的软、硬件情况,观察培训机构的装修、教学设备是否能够较好满足教学需求;其二,了解师资情况,与机构的教员进行交流,或通过其他家长的评价掌握其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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